本报讯(记者高健)买机票时必须缴纳50元机场建设费曾屡遭质疑。河北律师韩甫政为此向市二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民航总局收取机场建设费违宪。近日,市二中院以“不属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由,裁定驳回了韩甫政的起诉,他为此上诉到市高院讨说法。
昨天,市高院表示尚未收到相关上诉材料,不能确认是否立案。
去年3月,韩甫政购买北京至海口的往返机票时,被海南航空代民航总局收取了100元的机场建设费。“我认为收取机场建设费是违法的。”韩甫政指出,行政收费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才能征收,可我国没有一部法律做出具体或相关规定——可以以机场建设费的名义征收公民的私有财产。他认为,民航总局收费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航总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民航机场代收各种建设基金意见的通知》,可该《通知》充其量属于规章,不具有法律效力。
据了解,韩甫政先以“民航总局收取机场建设费违法”为由,向民航总局提起行政复议,但被民航总局以“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是国务院批准征收的全国政府性基金,民航行政机关未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为由拒绝受理。随后,韩甫政以同样的理由,将民航总局连带第三人海南航空公司告到市二中院,结果又被市二中院驳回。
韩甫政认为,自己的一审诉讼请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因此,他请求北京市高院指令市二中院继续审理。RJ210
记者登录民航总局网站获悉,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三级机场建设费体系:乘坐国内航班每人50元人民币;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每人90元人民币;乘坐国内支线飞机每人收取10元。日前,国务院已批准延续征收机场建设费至2010年,民航总局出台了《民航中小机场补贴管理办法》等四项民航财经新政策,新政中受益最大的要数中小机场和支线航空。RJ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