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月7日电(记者石庆伟)记者从沈阳市房产部门了解到,沈阳市将设立总额1亿元的房屋应急修缮周转金,对旧住宅小区的破、危、漏、险房屋进行修缮。
沈阳市从2000年正式设立了房屋维修资金,居民在购买商品房时都要按购房款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房屋维修资金,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和改造。
但是对于没有建立维修资金或未缴纳维修资金的旧房,房屋维修缺乏资金保障。据沈阳市房产局局长李建国介绍,拟设立的周转金将专门用于这部分房屋出现影响安全使用的紧急情况时应急维修。据介绍,房屋应急修缮周转金运作的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