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沈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月3日至7日举行。会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中共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共商发展大计,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会议开得隆重热烈、富有成效,是一次发扬民主,凝聚力量,共谋发展,催人奋进的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李楷副主席代表市政协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张秀华副主席代表市政协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在过去的五年里,政协沈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参政谋发展,履职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开展了“委员信箱”、“三深入”活动、辽宁中部城市群政协论坛等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创新性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会议同意十二届常务委员会报告提出的对新一届市政协工作的建议,要求常务委员会认真组织实施。
会议期间,委员们列席了沈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了李英杰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其它报告,对以上报告表示赞同。会议认为,过去五年,中共沈阳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抓住中央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重大战略机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奋力拼搏,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沈阳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未来五年,是我市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时期,市政府确定的主要目标和基本任务,既切合实际,又鼓舞人心,为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描绘了美好蓝图。委员们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重点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抓好大项目建设、美化城市环境、推进节能减排、深入实施民生工程、健全社保体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内容,对2008年政府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选举产生了政协沈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了协商,会议赞同上述建议名单。
会议强调,2008年是我市实现“十一五”时期“三大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三届政协工作的开局之年。新一届政协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引向深入,不断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要继续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广献良策。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大局,为构建和谐沈阳提供有力支撑。要始终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继续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和能力。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沈阳市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谱写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新篇章,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