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月8日电 以爱狗人士自居、曾到鸿海公司下跪、扬言不惜“自宫”为流浪狗请命的和尚姚宏法,前年九月初涉嫌性侵害李姓女子,还把她囚禁在一辆小货车内,同伙另一和尚袁宏士负责看管李姓女子,李姓女子仅能以电饭锅当马桶,遭拘禁达一个多月后才逃出。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李姓女子前年十一月逃离两和尚魔掌后向警方报案,警方将姚宏法、袁宏士两人依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与使人为奴隶罪嫌,移送板桥地检署侦办。
姚宏法坦承与李姓女子有性行为,但辩称是两人合意的男欢女爱,否认性侵害。不过,检方认为姚宏法涉嫌重大,依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罪起诉他,袁宏士依妨害自由罪起诉。
另因李姓女子仅被限制自由,未遭奴隶般使唤,因此两人被指控使人为奴隶罪获不起诉。
根据调查,姚宏法(三十九岁)2004年间曾犯窃盗案被判刑八个月、缓刑四年确定;2006年五月间,他在台中一家书局内买佛教CD时,认识二十多岁、笃信佛教的李姓女子。由于姚宏法身穿袈裟,头顶光头,让李姓女子相当信任,互留连络方式。
当年八月底,姚宏法以可帮李姓女子安排工作,约她北上到台北县板桥市长江路住处。李姓女子认为他是出家人,应该不会有危险,于是住了下来,但九月三日晚间,姚宏法却涉嫌性侵害得逞。
案发后李姓女子回台中,数天后姚宏法打电话叫她北上,李姓女子为了调查姚宏法的“违法事证”,又北上找他,没想到姚宏法竟然找同修的袁宏士,共同将她拘禁在小货车内,直到十一月二日晚间七时,李才趁机脱逃。
由于案情太过离奇,检方传唤姚宏法的王姓邻居作证,邻居证实曾听到隔壁房间传来李女“不要啊,你饶了我吧,救命啊,我会被你整死!”等哭喊声;隔天李姓女子告诉他,遭姚宏法性侵害。
另一赵姓证人也证称,九十五年九月中旬,看见李姓女子独自一人有气无力的坐在小货车内,把电饭锅当作马桶用,而且还听到姚宏法告诉袁宏士“把她顾好喔,人失踪找你算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