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1月8日电(记者德吉)“历时5年的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结束后,西藏的文物点总量可能成倍增加。”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局长尼玛次仁说。
尼玛次仁说,从2007年7月起,西藏开始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
在此期间,文物工作者在拉萨林周县开展了为期45天的普查试点工作,该县文物点总数由20世纪80年代统计的32处增至211处。
尼玛次仁说:“过去由于人员、经费、交通等问题,我们对西藏这个文物大区的家底摸得并不是很透。此次文物普查结束后,西藏目前所统计的2335处文物点总数可能会成倍增加。”
他说,到今年3月份,普查工作将正式全面启动,组建两批队伍前往西藏7地、市开展文物普查工作,主要普查对象是新发现文物遗存和各类不可移动文物,普查范围为全区范围内地上、地下的文物遗存。
这次文物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2007年4月-2008年2月,根据国家文物局确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培训、试点、经费申请、准备购置、人员组织等工作;2008年3月-2011年3月,以县域为单位,开展全面的文物普查工作;2011年4月-2011年12月,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公布普查成果。
目前,西藏共有各类文物点2335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5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1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