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获悉,本市将认真实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努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确保2008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稳定,实际就业人数进一步增加,就业结构更趋合理。
2008年全国共有高校毕业生559万人。上海高校共有毕业生14.9万人,比2007年增加0.6万人,其中毕业研究生2.6万人、本科毕业生7万人、专科毕业生5.3万人,就业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本市将着力提升就业公共服务质量,有关部门要为高校毕业生免费开展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主动开展公益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就业招聘活动。为实现教育公平,市教委、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和市残联等部门将加强合作,大力开展家庭零就业和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援助机制建设。市劳动保障局还将结
合贯彻《劳动合同法》,督促企业及时与所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备案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维护大学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本市将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在继续组织实施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优秀毕业生郊区镇校任教计划”等项目的基础上,将探索高校毕业生服务农村和社区的新途径。要支持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
针对上海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人数比例较低、形式单一的现象,本市将进一步加强创业教育,进一步完善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的运行机制,拓展基金功能和资助覆盖面。市人事局今年将从人才引进、资金等方面对创业者予以鼓励。市劳动保障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帮助解决创业启动资金短缺的难题,同时进一步提高融资担保额度。青年自主创业申请的微量开业贷款,担保金额提高到1万至3万,青年开办小企业申请的开业贷款,担保金额提高到100万。
本市还将大力推进就业见习工作,建立高校毕业生从院校到见习基地的直接通道。适度扩大就业见习和青年职业见习基地的范围,从原来的高端行业、外资企业扩大到符合区域经济特点、功能定位和区县重点发展的各类行业、企业,以适应毕业生多样化的职业见习需求。优先安排就业有困难的高职学生参加大学生就业见习,提早进入见习环节。
副市长杨定华出席会议。(作者:徐敏 通讯员 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