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闲置不满两年将征闲置费
按出让或划拨地价款20%征收闲置费闲置两年的将坚决收回
本报讯 “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并方便社会各界查询。”昨天下午,建设部副部门黄卫按动按钮,宣布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正式开通启用时强调,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今后,有这些不良行为的企业都将统一在建设部网站上曝光。
昨天下午5点,记者登录该信息平台看到,“最新发布”中,北京日日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因其所监理的沈阳东北世贸广场工程“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没有有效合法证件、未给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情况下,违法施工,监理人员长期不在施工现场,未履行监理职责”而被取消该项目监理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进入辽宁承揽监理业务的处罚。而该条于2008年1月3日公布的曝光信息将在该平台保留一年,供社会各界查询。
本报讯(记者余美英)开发商囤地将再遭调控新政,昨天,国务院公布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格处置闲置土地的利剑终于落下。今后,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将坚决无偿收回;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还将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制具体办法。此外,2008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向国务院做出专题报告。
《通知》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明确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年度用地安排也必须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之内。
明确从严控制城市用地规模,尽快出台新修订的人均用地、用地结构等城市规划控制标准,合理确定各项建设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态绿化建设。严禁规划建设脱离实际需要的宽马路、大广场和绿化带。
同时,还严格土地使用标准。要健全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抓紧编制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标准。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重新审改现有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凡与土地使用标准不一致的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要及时修订。要采取先进的节地技术、降低路基高度、提高桥隧比例等措施,降低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工程用地和取弃土用地标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建设用地审批必须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对超标准用地的,要核减用地面积。在目前多家知名房地产开发公司尤其是上市房企大规模囤地的现实情况下,《通知》中有关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的规定引人注目。
《通知》还明确,必须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督促及时开发利用,形成有效供给,确保节约集约利用每宗土地。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价款的,不得发放土地证书,也不得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土地证书。同时,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禁用地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圈占土地,通过补办用地手续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根据《通知》,今后还要将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没有国土资源部门的检查核验意见,或者检查核验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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