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8日电 经营煤业的内地女商人欲在港融资19亿元,透过朋友介绍认识一名自称基金公司经理的男子,男子当时承诺先向她借出部分款额,但同时要求女商人先支付650万元作为贷款利息,女商人支付利息后发现男子失踪,才知上当。
据香港明报报道,被告徐耀斌,53岁,他在法院承认欺诈及有伪造身分证两项罪名。警方估计,被告只是受雇于骗徒而欺诈事主,相信案件仍牵涉其它人物。
案情透露,43岁女事主王某是山西某公司董事,她于07年3月来港筹集资金19亿元,后来透过友人认识自称叫“张沛明”(被告)的男子,被告自称是基金有限公司经理,更向王表示可分批借出资金。
两人于同年3月22日会面,被告讹称已存入50万到女事主户口,又叫女事主提取3万元验证。女事主不虞有诈,交出650万元给被告作借贷利息。但女事主无法提取被告早前存入的款额,发现被告失踪后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