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定相识的有钱人,暗中跟梢摸清作息规律,之后实施绑架。
今天上午,4名被告人因涉嫌抢劫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中的一项或多项罪名在一中院接受审理。
9时30分,4名被告人被带进法庭。被告人林海峰称,2006年5月,在家无业的他和祁鹏开始筹划一场抢劫。
祁鹏提供了“卖建材挺有钱的”闫某作为目标人物。
为了顺利抢劫,两人伪造了一副车牌,并购买了仿真枪和胶带。
在跟踪闫某几次后,2006年9月14日,两人纠集马鸿彬和赵毅将闫某绑架。
4人用手铐铐住闫某双手,用胶带缠住闫某双腿并粘住其眼睛和嘴部,搜走闫某身上现金和汽车钥匙等物品,在顺利拿到70万元以后,4人将闫某放走。
成功“劫富”之后,祁鹏再次提出抢劫“公司物品都镶金”的杨某。几人从2006年9月便开始暗中跟踪杨某和他的家人。
在此过程中,几人摸清了杨某儿子——正在上高中的小杨的作息规律,于是在2007年3月29日早上下手将小杨绑架,随即他们打电话给杨某:“你儿子在我们手里,准备好200万,否则你就看着办吧!”这次绑架并没有得手,不久,祁鹏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了解,被告人祁鹏此前与两名“有钱人”都认识,之所以提供线索“杀熟”是因为他家中欠了不少钱,在抢劫绑架的过程中,祁鹏往往都闪到一旁,不让被害人看到自己的脸。
截至记者发稿时,被告人林海峰、祁鹏对指控全部认可。 (记者 王巍)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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