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立名目到处伸手
苏哈托家族还控制着全国70多个基金会。
苏哈托通过颁布各种政令、制定各种法规,要求企业每年必须向基金会交纳扶贫金。凡是年收入超过1亿印尼盾的公司和企业,都必须将收入的二成捐给指定的基金会。同时,还要求每名国家公务员向基金会捐款。根据印尼前总检察长苏佐诺在职3个半月调查的材料,“超级三月指令基金”的宗旨是协助政府通过教育提高人力资源的素质。而实际上用于此项的基金只占总基金额的16%。苏哈托将其余资金全部用于购置土地、买股票,或借给亲朋好友办企业等。“社会慈善基金”的资金则借给苏哈托的好友开公司达16年之久,从来没交过一分利息。“自力福利基金”用于扶贫的金额只占总资金的18.5%,1990年苏哈托炒汇亏损4.2亿美元就由该基金注资。
根据印尼法律,各个基金是不能控股的。苏哈托及其好友则巧立名目,设立了努巴森有限公司。苏哈托的长子在该公司控股10%、在“社会慈善基金”控股20%、在“超级三月指令基金”控股25%、在“献身工作永恒基金”控股30%。他掌管的努巴森有限公司在过去10年里,在保险、航运、建筑等部门都持有大量的股份。特别是最近几年,该公司又购买了世界最大的金、铜矿业及汽车业的股份。苏哈托家族的目的是要把努巴森有限公司变成印尼的“福特基金”。
其它20个较小的基金都在酒店、水泥等建筑材料领域有股权,由苏哈托的子女控制。苏哈托的妻子也成立了一个基金会,拥有中爪哇水泥厂30%的股权。
苏哈托通过颁布政令方式低价强征民用土地。苏哈托家族在西爪哇拥有17.4万公顷土地,在苏门答腊北部拥有52万公顷土地,在加里曼丹拥有热带雨林区2200公顷。他的妻子在茂物市附近还拥有600公顷的养牛场。这些土地大部分是以其子女或他们的公司名义注册的。根据印尼法律,每个公民拥有的土地不得超过10公顷,而苏哈托家族的土地远远超过这个数字。除此之外,苏哈托家族在英国、美国各有5栋豪华私宅,在新西兰还拥有放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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