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近几年来,我省的经济社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税收收入连年两位数增长,其中国税税收额所占比例较大。然而,面对“国税部门征收税款究竟有多少支持山西建设”这个问题,大多数人知之甚少,甚至有人会认为国税部门征收的税款是全部上缴中央的,对地方经济发展并没有多大贡献。
“这是一种误解,国家税务局中的主要税种收入是地方与中央之间按比例进行分配的,近些年国税税收中留给地方的部分逐年上升,目前我省国税税收中有四成以上是提供给地方用于经济建设的。”省国税局局长许月刚这样解释。
国税税收中“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占大头 记者了解到,我国现行的20多种税中,按照财政分税制的要求,将这些税种按照实际情况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三种。
就我省国税而言,有的税种全额上缴中央,比如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此外还有铁路、金融、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企业所得税。而主要的税种是地方与中央之间按比例进行分配,如:增值税的25%入地方库,企业所得税的40%入地方库。“根据2007年1-10月国税收入情况,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两项税种收入就占国税总收入90%左右,明显可以看到"中央与地方分享税"占大头。此外,这部分税收上划中央之后,中央还将按照一定比例返还地方。”省国税局计划统计处处长张锁林认为留给山西的税额不小。
目前,我省国税收入贡献地方可用财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内增值税收入地方直接享有的部分,即增值税收入的25%;二是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和居民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收入地方直接享有的部分,即三项所得税收入的40%;三是国内“两税”上划中央收入超过1993年基数按照1∶0.3计算的增量返还部分。
2007年国税收入四成以上支持地方财力 2006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总额完成1046亿元,其中:纳入地方财政的国税收入完成553.51亿元。2006年,地方可用财力581亿元,其中:国税提供241.6亿元,占42%。“其实不止这些,中央对地方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也主要是各省上划中央的税收,这部分国税收入所占的比重也很大。所以,尽管国税组织的税收在征收环节上划中央较多,但从最终财政支出看,国税收入占地方财力支出的比重最大。”许月刚说。
据了解,除100%上划中央的税收外,我省2007年预计完成国税收入687亿元。省国税局提前40多天完成全年税收任务。张锁林处长以687亿元为基数粗略地计算了一下2007年国税预计收入中山西分享的税额――
增值税:按照25%留给地方约148亿元,按75%上划中央约442亿元,加上消费税10亿元100%上缴中央后,按照2006年的“两税返还”的比例,约返还90亿元,总计约留地方238亿元;
企业所得税:按照40%比例留给地方约27亿元,按60%比例上划中央约39亿元,按照2006年中央返还山西的比例计算,又会留给山西约27亿元,总计留在地方约54亿元;
居民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按40%的比例留在地方约5.6亿元。
以上三部分总计留在山西约297.6亿元,约占预计总收入的43%。此外,纯上缴中央的部分,中央财政统筹后,又会通过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下划各省一部分。可以想像,地方财政收入的大头来源于国税收入。
本报记者岳晋峰 本报通讯员牛军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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