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因怀疑在酒楼工作的妻子有外遇,26岁的王军将汽油泼在自己和妻子身上并点燃,致妻子死亡,自己大面积烧伤。昨天,王军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审,他自称只是失误点火,并没想烧死妻子,因此请求轻判。
昨天下午1点半,满脸疤痕的王军被法警带上法庭,当看到原告席上老岳父愤怒的目光后,王军低下了头。
王军说,他和比自己小一岁的妻子任某是老乡,两人青梅竹马,2004年10月结婚。婚后他们一起来到北京,在朝阳区六里屯租了一个单间平房,妻子在酒楼当服务员,他在一个公司负责拉旅游团。一开始,他们夫妻住在一起,后来妻子搬到了离家不远的酒楼宿舍。
王军说,案发前有一天,他因夜里失眠去宿舍找妻子吃夜宵,却发现妻子不在。事后,尽管妻子解释说去了原单位,但王军已开始起疑。之后,王军又两次发现妻子夜不归宿。王军怀疑妻子在外面有了人,并打算质问妻子。2006年11月28日下午,王军在加油站买了8元钱的汽油,然后将妻子接回家。锁上房门后,王军再次问妻子晚上去了哪儿,是否在外面有人。见妻子坐在床上始终沉默,王军决定吓唬妻子,他先将汽油泼在自己身上,见妻子还是不说,他又将汽油泼在了妻子的背上和床单上。
“你再不说我可就点了。”王军拿起打火机,但妻子还是没有说话。王军说,他当时用手拨弄了一下打火机的滑轮,“嘭”的一声,他和妻子瞬间成了火球。大火让王军很害怕。“我是家里独苗,还没生孩子,这回绝种了!”王军在法庭上说,他当时就想自己不能死,于是挣扎着爬到外面呼救,最后用邻居家的棉被裹住自己后将火滚灭。之后,他两次冲进屋内抢救妻子,但妻子最后还是被烧身亡。同时,王军自己也被重度烧伤,烧伤面积达75%。
法庭上,王军否认自己想要杀死妻子,“如果我真的是故意的,我也没必要把自己扯上,把自己烧得人不人鬼不鬼。”
“你人不人鬼不鬼的,那你妻子呢?”公诉人当即反驳,王军没有说话。
昨天,王军的老岳父到庭向他索赔51万余元。王军说,他愿意将自己与妻子的4万余元存款赔偿给岳父岳母。在被带出法庭之前,王军转身给岳父跪下,表达了悔意,但他的老岳父没有说话,在法官最后询问老岳父是否还有话要说时,他生气地说“要求判他死刑”。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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