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上午9时许,4女2男冲上广州南方大厦7楼会议室,扔出6张艾滋患者治疗证,声称要替他们老板徐超讨债。静坐10小时后,6人被送至附近医院验血确认是否真的为艾滋患者(1月8日《南方都市报》)。
讨债公司雇用“艾滋病患者”讨债,这招术有点阴险、有点“绝”!一是,艾滋病人讨债,保安人员不敢强行阻拦、推搡,否则,抓破挠破身体部位,后果会很严重;二是艾滋病人进了你公司大门,又吐又拉的,哪家公司、哪个人也经不住折腾,有钱没有钱的,恐怕一般会乖乖拿钱“消灾”。这也恰恰是讨债公司雇用“艾滋病患者”讨债的意图所在。
但是,“艾滋病患者”讨债,这样的“游戏”玩不得!艾滋病具有很强的传染性,且是当今无法攻克的顽症。倘若在讨债过程中发生摩擦、冲突,抑或以其他无法料知的因素,出现疾病传染,都会危及他人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利用“艾滋病患者”讨债,从法律角度审视,有故意危害公共安全和传播疾病之嫌。类似的“讨债术”,有关部门应该坚决予以制止。再者,讨债单位雇用艾滋病患者讨债,也有悖于社会伦理。(山东惠铭生) (来源:扬子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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