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庭长:今你审理惠海燕(被告方)是我的好友,请你高抬贵手,帮忙为惠办事,面谢庭长。写书人左振江。”原告到法院复印卷宗时,竟在卷宗里发现法院一位退休的老庭长写给现任副庭长的条子,原告索要5万余元的赔偿,法院只判了1000余元。
对此,原告认为与纸条有关。(见1月8日《华商报》)
中国传统社会被认为是人情社会。今天,人情关系在社会运行当中依然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扪心自问,我们到法院、医院、政府机关办事,哪一次不是先想想有没有朋友、亲戚等“可调动的资源”?即便我们并没有想去搞什么腐败之举,而只是想得到“便利”、“不被为难”之类的关照罢了。
在这样的背景下审视“老法官向现法官求情”的新闻,或许我们能更多一些理性。诚然,大家都知道司法审判独立性的重要性,“没有独立的司法,就不可能有最终的正义”。但在中国根深蒂固的人情文化当中,不管是权力,还是金钱,还是亲情,指望对司法的绝对不干扰,现实吗?
在这个“求情条子”事件中,可以想象,假如老庭长不是写条子,而是打个电话,会怎样?或者口头求个情,又能怎么样?老庭长说“教训深刻”是什么意思?是认为“留下纸条证据”的教训深刻还是“打招呼”本身教训深刻?老庭长说,到底是谁让他写的已经记不清楚,“因为写的纸条太多”,可见,这样的“招呼”本身便是“潜规则”,只不过这次被不谨慎的法官忘到卷宗里罢了。
被“招呼”的现任副庭长为自己辩解说:这张纸条并没有影响案件的判决,“我如果在乎这张纸条,你就见不到纸条了。”这话更令人深思———我相信这是真话。但如果不是自欺欺人,相信公众看不到的、更多的“条子”是大量存在的。
因此,完全靠舆论谴责那些干扰司法的现象,只怕靠不住。重要的是司法体制要有自身的力量,靠内部监督、公共监督、上级监督等多种可操控的程序,抵御干扰的力量,有必要用公开显规则来代替目前存在的潜规则。
一张“求情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张“求情条”背后更多隐秘的潜规则。干扰司法的事情不时发生,揪出一两个个案甚至“笑话”并不难,难的是司法部门要让公众看到信心,告诉大家,靠什么样的体制力量去清除“求情条子”的生存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