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明耀通讯员樊建兵)记者近日从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获悉,2007年该院积极落实宽严相济政策,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数已从2005年的1576人下降至1153人。
2007年,张家港市检察院审慎处理各类刑事案件,积极调解社会矛盾,探索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有效途径。
2005年以来,该院先后制定了《轻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犯罪案件办案细则》、《适用刑事和解办理刑事案件规定》、《简易案件流程提速实施意见》等规定,建立起轻微刑事案件诉讼过程全程提速、审查有无逮捕必要时对外来人员与本地人员同等对待等一系列制度和机制,效果明显。同时,对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涉黑涉恶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刑事犯罪,始终坚持“严打”政策不动摇,并适时出台了《重特大刑事案件适时介入制度》、《引导侦查取证制度》等相关规定。
2007年,该院共对32名涉嫌轻伤害、交通肇事,但积极认罪悔过、赔偿被害人及其家属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批捕或不诉决定,对56名已构成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并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批捕决定,对2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