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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示上海脐血库内幕:200多份问题脐血存入血库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纵横》和《南方周末》记者经过历时一年的深入调查发现,上海市脐血库由一家私营公司操纵经营,为谋取商业利益,他们把200多份细菌检测有问题的脐血存入血库。直到今天,这些脐血仍然被当作合格品保存在上海脐血库里,而且随时都存在被患者使用的可能。


  无论是上海脐血库的网站、宣传材料还是和客户签订的协议书,都在最显眼的位置对脐血库的实际经营者——上海市干细胞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这样的介绍:“该库由上海市干细胞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而这个干细胞公司是“由上海市红十字会、上海市血液中心等机构经过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科委、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工商局等委办批准共同出资组建成立的高科技、慈善性质的公益性公司”。

  记者在工商局查到的登记资料显示,上海市干细胞技术有限公司是家自然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最大股东、占70%股份的是私营企业——上海聚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但是,这家公司的名称及私营性质,从没有在脐血库和干细胞技术有限公司的宣传材料中出现过。而这些宣传材料突出宣传的上海市血液中心只占10%的股份,上海市红十字会占20%股份。

  家长:因为他总是说红十字会和血液中心,你脑子里全是这种概念在里面。

  记者:并没有看到聚康公司这几个字?

  家长:对,没有出现聚康公司,包括整个里面都没有聚康公司,只有一个干细胞技术有限公司,你好像觉得干细胞技术有限公司也肯定是国家的,到最后才知道,原来是个私人公司占了70%,就跟你当时一开始的概念是完全不一样的。

  这种带有明显误导的虚假宣传,让上海干细胞技术有限公司自己给自己披上了慈善、公益的外衣。记者了解到,很多在上海脐血库储存脐血的母亲,当初都是冲着血液中心、红十字会这些政府机构、慈善团体,和公益、慈善的字眼,才相信上海市脐血库的。

  家长:我在存之前我打过脐血库的热线电话,我问过,他说它是一个慈善机构,肯定地告诉我它是慈善机构,对慈善两个字我才动心的。

  家长:什么血液中心了,红十字会了,什么国资委批准了,公益性、慈善性,你说你还能怀疑什么?就是它那个公益性、慈善性骗人,我们很多妈妈都说这句话骗人,没想到居然是一个私人资本在里头!

  据调查,经营上海市脐血库的干细胞技术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兼总经理章毅就是出资方聚康公司的老板。记者几次拨通上海脐血库的咨询电话,听到的仍然是这样的宣传。

  记者:你们这个血库在什么地方?

  咨询员董某:虹桥路1191号,上海市血液中心9楼,我们是血液中心、红十字会一起组建的。

  记者:你们是哪儿办的呢?

  咨询员周某:是红十字会跟血液中心共同出资办的,上海唯一一家合法的脐血库。

  曾在上海脐血库工作过的业务员告诉记者,所有进公司的人都会被交待,尽量别提“公司”两个字。

  甲:他们当时对我们的要求就是说尽量以库的名义,淡化公司,包括他们接电话的,都是以脐带血库的名义,不要提到公司两个字。淡化公司这个概念,让别人可能以为这就是国家的一个库,因为一提到公司就会想到经营。

  记者:想到营利,想到赚钱?

  甲:对对对。

  记者注意到,在上海脐血库与家长签订的协议里,乙方、也就是为家长储存脐血的一方,签字盖章的是两个主体:上海市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和上海市干细胞技术有限公司。但是,在脐血库给家长开的发票上,却只有干细胞技术有限公司的公章。

  斯伟江:它现在真正对外经营的、包括收钱、包括发票上的,就是这个干细胞公司,上海干细胞技术有限公司。

  记者查阅了有关上海脐血库的几份重要文件。其中,《卫生部关于同意设置上海市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的批复》里明确提到:“同意上海市红十字会、上海市血液中心设置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而在上海脐血库的《血站执业许可证》上,获得执业许可的机构只是“上海市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根本没有提到“上海市干细胞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资深律师斯伟江说,我国2006年3月1号开始执行的《血站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未取得《血站执业许可证》的,不得开展采供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等业务”。所以,上海市干细胞技术有限公司根本就不具备开展采供脐带血造血干细胞业务的合法资质。

  斯伟江:这个公司实际上是借了这个执照在经营。

  记者:您的意思也就是说,它现在实际上真正收钱的是这家干细胞公司,但是卫生部当时设置的批准书是发给造血干细胞库的,而干细胞库发起人应该是血液中心和红十字会。

  斯伟江:现在横生生地插进来一个干细胞技术有限公司,这个有限公司是由红会、血液中心占小头,一个私营企业聚康占大头。现在实际操作,所有收钱、储存,全部是这个造血干细胞公司在做。

  我国1999年开始实施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和2006年开始执行的《血站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脐带血采供活动”;“国家不批准设置以营利为目的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那么上海脐血库在经营中是如何突破这一政策限制的呢?

  据记者调查,上海脐血库采取的方法是分库经营。建立一个以接受捐赠为主的非营利的公共库,再建立一个收费自存的自体库。以公共库获得国家有关政策的许可,以自体库获取商业利益。

  卫生部规定,靠捐赠维持的公共库储存到1000份才能申请设置脐带血库。据了解,为了达到这个标准,2005年6月到8月,上海脐血库大量接受捐赠。血库内部的一份会议记录显示,2005年8月底,就顺利实现了公共库1000份的底线目标。但是,直到2007年4月,上海脐血库公共库的存量只达到1921份。这意味着,在公共库数量达到申办标准后的一年零八个月里,上海脐血库公共库的采集量不到1000份,还不如申办前三个月的采集量。而与此相对应的是,可以获取商业利益的自体库却在这段时间里迅速达到3163份。按照每份20年至少收取保存费1万6千元计算,收入超过5000万元。

  曾在脐血库工作过的业务员告诉记者,当公共库达到1000份的底线标准以后,公司就通知他们,限制公共库的发展规模,方法是提高捐赠的标准。

  甲:反正硬性规定的嘛,一定要停掉,所有公库采集全部都停掉,六院、浦江镇卫生院两个半月就停掉了,然后所有的医院有公库采集的话,一个月不能超过5个,基本上后来公库他们都停掉了。

  在内部人士提供的上海市脐血库2005年8月19号的会议记录中,这样写道:即日起,公库的采集量要168克——这比以往增加了30克。根据脐血库自己网站上的资料,一般产妇脐血量只有50到120毫升。以此推算,将有相当大比例的捐赠脐血不能满足条件。

  记者:那这时候自体库有没有相应地提高呢?

  甲:自体库一直没有标准。

  记者:没有标准?

  甲:自体库,哎哟,没有血量标准的!说到底我们真是……他那个也挺黑的吧!自体库再少的血,也要让我们拿回来。哎哟很少很少,最低的十几克都有,甚至细胞数提取起来一点几的也有。

  一位在上海脐血库工作过的业务员透露,当时很多捐赠给公共库的脐血不经处理就直接废弃,然后,发一个废弃通知给捐赠者。由于填写废弃通知的时间依据的是预产期,而分娩有可能推迟,所以就出现了废弃通知发出时孩子还没生出来的笑话。

  据一位叫沈娟的捐赠者讲:她的预产期是2005年12月24号,结果推迟到12月30号做的剖腹产,孩子出生时,医院采集了脐带血。后来脐血库给她寄来一封信,称“您捐的脐血由于血量过少,不符合保存条件,我们已作了废弃处理。”落款日期仍然是她以前的预产期——2005年12月24号。

  家长:你看,这个上面就显示的废弃通知,填发的日期是12月24日,她那个时候还没生,这个废弃通知就已经写好了,给她了。

  对于可以获取商业利益的自体库,其入库标准宽松得让一些存脐血的家长都感到吃惊。

  一位妈妈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医院咨询时,亲眼看到脐血库拒绝一位和她同样情况的捐赠者。

  家长:我当时也坐在旁边,就觉得蛮奇怪的,因为我也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且我是想保存的,我就问了销售员,是不是真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不能存了?然后他就问我,你是想自存还是捐献?我说我是自存。他说自存啊,那就是两样的了!

  这位妈妈向记者提供了她的检测报告,上面显示:脐血本身带有乙肝病毒,根本不合格。但是这位妈妈却告诉记者,上海脐血库按常规收钱之后又加收1000元特别保管费,就让这份脐血入库了。

  在脐血的保存中,还有一个重要指标,就是脐血中有核细胞数量要达到2乘以10的7次方才能用于1公斤体重的人。那么上海脐血库收费自存的指标又是多少呢?脐血库的咨询员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对脐血有什么要求呢?就是什么样的是可以存的?

  咨询员:有,就是一般的细胞数量要达到2乘以10的8次方。

  记者:可以存多少年呢?

  咨询员:我们第一份协议是签20年的,20年以后,如果续签协议可以由小孩本人来续签,这个东西理论上可以存100多年呢!

  这位咨询员提到的数字背后,隐藏着一个惊人的事实:有核细胞数量如此少的脐血,只够用在体重10公斤、大约1岁以下的孩子身上。但是,保存合同却一签就是20年,所有人都至少按照20年收取高额费用。卫生部脐带血库专家委员会委员唐佩弦教授说,这样的做法是一种欺骗。

  唐佩弦:就10公斤,这孩子从来不长的,就10公斤?这个是带有欺骗性质的,不应该这样来跟病人说的,不负责任。你这不是欺骗吗?你凭什么说可以用20年?

  广州市脐血库主任廖灿也提醒记者说,如果孩子在1岁左右就发现白血病,那么很可能脐血里就带有白血病的基因,所以,有核细胞数量如此少的自存脐血在临床上没有任何价值。

  在上海市脐血库和客户签订的自体储存协议书里,记者还注意到这样一个条款:如因脐血库一方过失造成脐带血灭失或毁损,脐血库将从其公共库中无偿提供一份符合临床移植要求的可替代脐血干细胞;如没有可替代脐带血干细胞,脐血库则按照客户所交全部费用的1.2倍一次性赔付,同时协议终止。

  对这一条款,上海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斯伟江律师指出,用公共库资源补偿自体库损失,是对社会公共资源的随意支配和任意占有,它不仅和脐血库一直突出宣称的公益、慈善背道而驰,还暴露了一家商业公司对利益的追逐。

  斯伟江:你自存那份搞坏了,它就从公共库当中给你一份。公共库捐赠那些人,根本就搞不清楚,实际上你以为你捐给公共了,但实际上它自己搞坏了,它给你移一份过来。

  记者:等于是补偿了自己经济上的损失?

  斯伟江:对对对,因为它这个是收钱的嘛,这种条款实际上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

  对这个条款继续分析会发现,白血病的发病率为十万分之三、四,按照这个比例来推算,收费保存的自体库即便储存了10万份脐血,将来可能派上用场的也只有三到四份。即使这三到四份,脐血库也可以灭失或毁损为理由进行最低赔偿。一道简单的算术题出现了,10万份脐血将带来16个亿的巨额收入,但他的赔偿只有不到10万元。由此可以看出,上海脐血库收费保存脐血,是披着公益、慈善的外衣,使用欺骗手段做着稳赚不赔的暴利生意。

  正常的、合法的商业牟利本无可厚非,但是,上海脐血库在干细胞技术公司的操纵经营中至今还在做着明显的欺骗和违规行为。那么,有关监管部门是否全面了解上海脐血库经营中的严重问题?是否采取了具体、有效的措施进行监管?(记者郭静张军 《南方周末》记者朱红军)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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