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楼楼顶救下6名女子
跳楼讨薪,还是跳楼讨薪。近段时间,跳楼讨薪接连出现。
每年春节前夕,一幕幕令人心酸的农民工讨薪的情景频现。是什么原因让农民工要采取非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他们通过这样的违法讨薪方式又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呢?如何杜绝这样的非法讨薪现象呢?昨日,又有几名讨薪者爬上了楼顶……
寻短讨薪现象频现 6女子扬言跳楼 “又有人跳楼了,这次还是6个人一起。”昨日上午,市民冯女士报料称,6名欲寻短见的女子,爬上了惠济区长兴路与国基路交叉口附近一工地15楼楼顶。
昨日10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6名女子正坐在15楼楼顶的水泥矮墙上,脚悬空,手则“紧紧”抓着避雷用的钢筋,大声呼喊着要结束自己的生命。“有啥事你们就说出来吧,别想不开啊。”此时,赶到现场的特巡警五大队民警、消防队员和长兴路派出所民警正在苦苦地劝说着。
10时05分,经过解劝无效,消防队员们趁着扬言跳楼的女子们放松警惕的时候,每人抓住一个,强行将她们救到楼顶的空地上。然而,6名女子仍然挣扎着要跳楼,并称不给工资还不如死了算了。
据现场一名男子称,他是江西九江人,跳楼的都是他从老家带过来的油漆工。由于与承包工程方发生经济纠纷,领不到工资的她们,才想到到工地上来以跳楼相逼。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就在当日11时30分许,郑东新区祭城路附近,一男子欲跳楼寻短,目的也很明确,就是要回自己的工资。
讨薪者:“如果不是没办法,谁愿意冒这个险?” 用跳楼讨薪这种冒着生命危险的极端方式来讨要自己的血汗钱,并不是人人都愿意做的。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就有不少工人表达了这样的观点,“我们也是懂得羞耻的人,我们也是有老婆孩子的人,我们不会无理取闹,我们只想要回我们的工资好回家。如果不是没办法,谁愿意冒这个险?”
“打官司时间太长。要不然,大家也不会采取这样的办法了。我们就是希望你们新闻单位给我们做主,让全社会的人都知道我们的情况,然后引起领导们的重视,来给我们解决问题。”
“在外面忙了一年,到头来拿张欠条回家,是能当饭吃还是当水喝?只要能要回我们的工资,我们什么都豁出去了。”农民工们的语言很激愤。他们的举动也引起了不少人的同情。市民张女士认为,大家不应该简单地将这个做法当成闹剧,而是应该充分考虑到他们的无奈,以人性化的社会公正地看待,尽量劝阻他们,尽可能地帮助他们。
金色阳光律师事务所高健律师分析了众多的跳楼讨薪事件后认为,这种讨薪的方式后面有一个共同的非正常的逻辑:即领导重视,基层解决,这种模式一方面表明行政力量仍然是解决社会事务的主要力量,另一方面也折射出法律被悬置的尴尬。
极端讨薪方式伤害了谁 一旦楼上出现意外,讨薪者只能“自食苦果” 农民工这种极端的讨薪方式,要么是爬上高层建筑物,要么是爬上塔吊等高大物体上,在高空中用他们极度危险的举动来逼迫欠薪方归还所欠的款项。他们一般不会真正跳下来。但是,一旦发生意外或者讨薪者情绪激动跳了下来,情理上好像他们是被逼的,但是,在法律上,谁又该对这些人负责呢?
高健律师表示,不管是意外失足,还是情绪激动自己跳下,对此承担法律责任的只有讨薪者自己。欠薪方不会为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他们最多只会承担道义上的谴责。因此,他希望讨薪者在采取这样的行动之前一定要慎重,最好不要通过这样的危险方式解决问题。否则,一旦发生意外,受到伤害的只能是讨薪者本人以及他的亲人。
再有就是这种极端讨薪方式本身是违法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讨薪者可能就会遇到钱没要到人却被拘留的尴尬情况。
跳楼讨薪,浪费大量社会公共资源 每每面对跳楼讨薪者,110、119和120以及劳动监察部门都要迅速出动,化解危机。拯救这些跳楼的人是一种他们必须履行的责任,但同时,轻生者们对社会公共资源造成了极大浪费,影响了各部门的正常工作。
跳楼现场围观群众往往很多,这就造成了现场地区乃至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在本来交通秩序就很紧张的情况下,警方还要抽调大批警力去疏导跳楼现场的交通,对全市整个交通环境影响不小。
消防官兵是解救行动不可缺少的主角。只要出现跳楼讨薪现象,他们就必须在第一时间去现场解救。
派出所民警也是参与解救的主要力量。他们负责劝说当事人和协调欠薪方。往往一次解救行动要花费他们三四个小时。
还有就是120急救人员。他们守在现场,随时应付可能出现的危急情况,解救活动结束,方能离开。
欠薪现象已在逐年减少 尽管同情,多数人仍认为讨薪必须依法行事 当跳楼讨薪的新闻接连出现在报端的时候,人们对它的认识也更加理性起来。在同情的同时,人们也提出自己的疑问,到底是应该肯定它,还是否定它。结果,在采访调查中,很多人选择了否定。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要加大惩处力度,不能让其成为效仿的榜样。
“我们同情他们的遭遇,但我们不该放纵他们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除了要加大对欠薪者的惩罚力度,也要加强对违法讨薪者的处罚力度,不能让这种违法行为愈演愈烈。”这是大多数被调查者表达的意见。
劳动监察:只要欠薪证据充分,一天内就能解决 郑州市劳动监察支队燕军副支队长表示,农民工的工资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拖欠,他们也把这方面的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经过长期的治理和宣传,现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逐年减少。他相信随着各项制度政策的不断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将越来越少。
针对人们关心的工作效率问题,他表示,他们已经采取了各项措施,尤其是春节前这段时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要优先于其他工作。“只要举报人有充分的证据,不出意外我们一天之内就可以为其解决问题。一般情况下,最长也就是三四天的时间。”
他希望利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通过正当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劳动监察大队也愿意为他们做主。但是,他也强调,拖欠农民工工资与拖欠工程款是两码事,他希望农民工不要被人当成讨款的工具。(郑州晚报刘德华 张玉东 周甬) (来源:新华网河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