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1月10日上午,原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甘绍玉涉嫌受贿案在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这是继审理朱仁旺、郭新民受贿案之后,该院审理的第三位古井集团“高管”。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甘绍玉于1989年至2002年间,利用其所担任原亳州古井酒厂物质供应科副科长、销售科科长、经营处副处长兼销售科科长、厂长助理兼经营处处长、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并主管包装物采购、白酒销售及市场开发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17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34.8万元、美元1.6万元、港币6万元,股份价值人民币168.4万元。
鉴于本案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丁伟)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