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打人 局长当众检讨 市执法局和金水区政府被通报
今报郑州讯昨天,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召开大会,被人称之为既“务虚”又“务实”。“虚”的是,今年郑州市将开展“文明执法年”活动,起因是此前的一个事“实”——追打商贩事件,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金水区政府和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郑州市执法局)被郑州市政府通报批评。
●回放:执法队员追打商贩数十米
1月2日下午5时,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金水区执法局)在执法过程中,与一男子发生冲突,七八名执法队员追打该男子60多米。准备离开现场的一名女执法队员被市民拦下,赶到现场的民警将女执法队员控制后,准备带回派出所,但被市民围堵了5个小时。
事发后,省会多家媒体的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省委书记徐光春批示,要严格整顿执法队伍。为此,郑州市政府专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
调查认定:该事件是因行政执法队员对妨碍执法者劝阻时,言语不友善、执法不文明、执法方式简单粗暴,造成双方情绪对立,引发行政执法纠纷。
●处罚:执法队员及领导均有责任
昨天大会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和《郑州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经郑州市政府研究决定,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局长万建中通报了郑州市政府对此事的处理决定:
金水区执法局四中队执法队员常爱新、方逆、祖晓,行为粗暴,直接与商户厮打,引起现场群众不满,均应负直接责任,对其记行政大过处分,注销其行政执法证,调离执法岗位。
四中队中队长岳彦华,执法过程中头脑不冷静,言语不当,引起双方纠纷,造成现场失控,应负直接责任。对岳彦华处行政撤职处分,注销其行政执法证,调离执法岗位。
金水区执法局副局长、行政执法大队队长高学峰,对行政执法掌控不力,没有及时到现场了解及控制事态,应负直接领导责任,对高学峰处以行政记过处分。
金水区执法局局长张双喜,对单位重复出现执法人员执法不当、引发纠纷重视不够,对执法队伍建设管理教育抓得不严,应负领导责任。责令张双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金水区政府区长助理许贵舟,分管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对金水区执法局重复出现执法人员执法不当、引发纠纷重视不够,整改不彻底,应负领导责任。责令许贵舟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予以诫勉谈话。
郑州市执法局副局长陈百川,分管金水区行政执法局,对其执法工作指导不力,对执法人员平时教育管理不严,应负领导责任。责令陈百川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予以诫勉谈话。同时对金水区政府和郑州执法局通报批评。
●金水区执法局局长当众检讨
大会上,金水区执法局局长张双喜当众自我“检讨”。
他说,事件的发生,有其偶然性也有必然性,主要原因是“我本人对队伍抓得不严,重视不够”,“以后,执法人员要做好三管:管住自己的口,不出口伤人;管住自己的手,不强行暂扣物品;管住自己的腿,不追车,不踢摊儿,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首席记者 张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