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一日电 题: 台湾第七届“立法委员”如何选出
中新社记者 曾嘉
台湾地区第七届“立法委员”选举将于本月十二日举行。
本届“立委”选举首次采用“单一选区两票制”的新选制,共有四百二十八人角逐一百一十三个“立委”席位,其中有二百九十六人登记角逐七十九席区域和原住民“立委”,十二个政党共推出一百三十二人角逐三十四席不分区及侨选“立委”。
所谓“单一选区”,是指此届“立委”选举采“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决制”,即台湾的二十五个县市划分为七十三个选区,每个选区选出一席“立委”,得票最高者当选,此为“区域立委”。作为配套,原住民“立委”选举仍沿用“复数选区制”。
俗称“一票投人,一票投党”的“两票制”,是指投票时选民可以领到两张选票,一票投选区域“立委”,一票投选政党。得票超过百分之五的政党可以依政党选票的得票比例,分配三十四个不分区及侨选“立委”席次,未达百分之五得票率的政党不能参与分配。不分区“立委”由各政党推荐,候选人不必亲身竞选。台湾以往的“立委”选举,选民只领投一张选票,这张票在投给某候选人的同时,也就意味着投给了这位候选人所属的政党。
本届“立委”选举,共有十二个政党获得台湾“中选会”认可参与不分区及侨选“立委”席次选举,他们将共同争夺台湾选民手中投选政党的那张选票。根据抽签排定的政党票圈选序号依次是:一号公民党,二号制宪联盟,三号台湾团结联盟,四号第三社会党,五号民主进步党,六号新党,七号绿党,八号台湾农民党,九号无党团结联盟,十号中国国民党,十一号红党,十二号客家党。
台湾“立法院”往届的“立法委员”选举与此届选举不同,在区域“立委”选举部分,以往是按各选区应选之名额,以候选人得票比较多数者为当选;不分区和侨选当选名额分配,则按照各政党得票比例分配,在选举中得票比例未达到百分之五以上的政党,则不能参与比例代表席次的分配。“立委”的产生是以台湾“行政院”直辖市及县市为选出单位,共有席位二百二十五席,其中由直辖市、县市选出的区域“立委”为一百六十八席,每县市至少一席,山地、平地原住民各四席,侨居海外候选人八席,全台不分区“立委”四十一席。
在这样的选举制度中,选区规模比较大,特别是一些大的县市作为一个选区,可以选出多名“立委”,最多者甚至可以选举十名立委。这就使候选人只要得到一定比例的选票就可以当选,因而相对比较容易,这也为小党和比较极端的候选人保留了足够的当选空间和可能。
二00四年,台湾“立法院”修改相关法案,规定“立委”人数减半,实行“单一选区两票制”。新选制规定“立法院”总席次由原有的二百二十五席降为一百一十三席,其中区域“立委”由一百六十八席减为七十三席,但每县市确保至少一人;平地和山地原住民“立委”各由四席减为三席,原来分设四十一席和八席的不分区及侨选“立委”名单合并,由获得百分之五以上政党选举票的党依得票比例分配三十四总席次,各党名单中,妇女名额不得低于二分之一。“立委”任期由三年改为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