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1日电(刘静、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11日说,政府将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生产耐用、易于回收的塑料购物袋,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
这位负责人就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发展改革委将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把超薄塑料购物袋列为淘汰类产品,禁止在全国生产、销售和使用;商务部将会同发展改革委制定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的管理办法;质检总局将加快修订相关国家标准和产品标识,建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机制:科技部门将加大对废塑料处理处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财政、税务部门将尽快制定抑制废塑料污染的税收政策,利用税收杠杆调控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据介绍,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将确保限产限售限用措施落实到位。各地方部门将强化责任,加强行政监察和执法监督检查。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的,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发改委负责人11日还介绍说,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据测算,每生产1吨塑料,需消耗3吨石油;目前中国每年随生活垃圾进入填埋场的废塑料占填埋垃圾重量的3-5%,其中大部分是废塑料购物袋,特别是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
他说,废塑料在自然条件下不易降解,造成长期的、潜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一是废弃塑料包装物混在土壤中,易造成土壤板结,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作物减产;二是抛弃在陆地或水体中的废塑料包装物,被动物当作食物吞入,导致动物死亡的事件屡见不鲜;三是混入生活垃圾中的废弃塑料很难处理,混有废弃塑料的生活垃圾不适用于堆肥处理,分拣出来的废塑料也因无法保证质量而很难利用。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限用超薄塑料购物袋不会影响消费者正常生活需要,禁止生产这种塑料袋,消费者可使用非超薄塑料袋或可降解塑料袋,同时倡导消费者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积极选用绿色、环保的包装袋。
国务院日前发出通知,6月1日起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所有商品零售场所必须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将环保成本分摊到消费者日常生活开支当中,依靠经济杠杆限制塑料购物袋的使用,从而减少“白色污染”。此举势在必行,意义深远。
目前日本国内每年使用大号购物袋约为300亿个,生产这些购物袋需要原油5.6亿升——
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措施,已经由地方试点探索正式上升到国家层面,并成为强制性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指出,鉴于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今后相关部委及各地人民政府等应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自今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就此,扬子晚报记者昨市场探访发现,超市方面反应积极,但由于此项政令关乎每一位消费者,已一石激起千层浪。反对、质疑、呼吁、建议,各种声音此起彼伏.
对于中国政府日前公布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世界媒体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他们对中国的这一举动给予高度评价,称中国正在环保领域走向世界前列。与此同时,一些媒体对这一政策能否在中国这样的大国中得到切实、全面的推行仍存有疑虑。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