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总赔偿限额定为12.2万
本报讯 (记者王雪瑾)昨天,新版交强险方案正式亮相。相比于去年12月14日听证会期间中国保险协会提交的方案,保监会针对公众的一些意见对交强险最终方案做出更改,比如提高了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并调低了无责赔付中的财产损失赔偿等,将总赔付限额最终定为12.2万元(具体方案内容见右表)。
据悉,新版交强险此次出台后,保监会还将指导保险行业尽快完成相配套的商业三责险产品的改造和审批工作。新版商业车险将与新版交强险同步上市。
调费率64%投保人受益
新的交强险费率方案对《交强险基础费率表》42个车型中的16个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从5%至39%不等,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在目前的车主中,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基础费率的下调。
2月1日起执行新方案
据保监会透露,新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方案自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
其中,对截至2008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对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无责赔付将简化手续
针对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上,听证代表提出的无责财产赔付手续复杂、交强险年报不公开等问题,保监会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交强险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此督促保险公司简化交强险无责方的理赔手续,提高理赔效率。
《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从2008年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交强险无责财产赔付简化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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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要求压缩交强险经营费
本报讯 (记者王雪瑾)针对在交强险第一个业务年度里,各类经营费用花费141亿元、账面经营亏损39亿元的结果,保监会昨天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应采取措施加大对交强险各项成本的管控力度,压缩费用率水平,切实降低交强险总体费用水平,减少投保人负担。
保监会的通知要求,交强险费用率水平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公司,必须对交强险费用情况进行详细分析核查,制定严格预算,并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交强险成本。
此外,保监会还要求更改交强险披露方式,各保险公司要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专业水平高、社会公信力强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交强险业务情况进行独立的第三方审计。
从2008年会计年度起,各保险公司每年应按照会计年度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交强险业务进行审计;并在每年的4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一式四份报中国保监会,并同时报送报告电子版。
保险公司应逐步细化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中《交强险经营费用明细表》项目,并在报表附注中对费用项目内容进行说明。
■各方反应
医疗赔偿限额与代表期望尚有差距
声音:
赔偿限额上调值得肯定
参加过听证会的公众代表李宗品认为,调高医疗赔付限额值得肯定,但调整的幅度太小。在听证会上,他提出来的限额是3万元,他还建议取消医疗赔付限额和死亡赔付限额之间明显的界定,将两者结合到一项当中,从而取消医疗赔付限额,不设上限。李宗品表示,调整的结果要比预想的差了很多。
参加过听证会的律师刘家辉也认为,在听证会期间,11名代表(占据代表50%份额)提出了医疗费用的问题,保监会上调医疗费用方向还是好的,但提高2000元的医疗赔付幅度太低。
刘家辉表示,关于责任限额,是由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作出规定的,希望有关部门确定责任限额后,能用最有说服力的数据向公众做一下解释,以说明责任限额的规定是合理的。我们还希望了解不同类型的交通事故分别占到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的比例,以及不同类型医疗费用分别是多少。因为这些数据的公布有利于公众判断责任限额是否合理。
回应:
赔偿限额太高会提高成本
一知名保险公司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高层表示,新版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从8000元提高到1万元,虽然1万元也不足以赔偿所有的医疗费用,但是这种特殊的交通事故医疗赔付也不一定都需要由交强险来赔付,可以选择一些商业保险公司的产品来作为补充。
对于听证会上各方代表希望提高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的问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金坚强表示,目前,国内交强险的配套设施还没有跟上,不能简单地追求提高医疗赔付,这样相应需要的成本也会很高。
无责赔付手续麻烦仍待解
声音:
无责赔付手续麻烦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保险公司高层认为,原本公众比较关注交强险的核心问题有两个,一个是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问题,另外一个就是无责赔付财产损失限额的问题。
调低无责赔付财产损失限额由原来的400元,到听证会提出的调整方案降至200元,再到最终的100元,虽然金额降低了,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手续麻烦的问题。
参加过听证会的律师刘家辉也表示,收取100元的无责赔付费用根本没有必要,调整为零就可以了。
回应:
保监会通知提高效率
针对以上问题,保监会目前已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交强险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此督促保险公司简化交强险无责方的理赔手续,提高理赔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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