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调查:人的发展与动物保护一个都不能少--江西婺源黑熊伤人事件调查
新华网南昌1月11日电(记者沈洋、曹凯)野猪破坏庄稼,野象伤人致死,黑熊咬人致残……近年来,随着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的逐步改善,野生动物毁坏农作物,影响村民生产生活,甚至威胁村民人身安全的事件频发。
地处赣皖交界的婺源县大鄣山乡白山村,森林覆盖率高达89%,是野生动物的理想家园。近年来,这个村庄相继发生数起黑熊伤人致残、致死事件。但是,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条文,受害者无法得到政府的补偿。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如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已经成为建设生态文明进程中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
被黑熊咬伤 村民生活陷入困境 2007年11月7日上午9时许,婺源县大鄣山乡白山村51岁的村民吴连生上山捡柽子,回头发现离自己不到3米的地方有一只一人高的黑熊。黑熊扑过来咬住他的右大腿,并昂首将他举起来。吴连生挣脱后跑了几步,黑熊又扑过来抱住他的头,咬他的上额和太阳穴。吴连生双手掐住黑熊脖子,拼命把黑熊往山坡下推。黑熊滑下山坡,吴连生这才捡回一条命,他忍着剧痛往山下跑了约50米,被闻讯赶来的村民送到医院抢救。
2007年12月26日,记者前往婺源县大鄣山乡白山村采访,吴连生仍然躺在床上不能动弹,右大腿、小腹上缝针的痕迹清晰可见。吴连生说,医生给他缝了200多针,手术从下午2点开始,直到晚上10点才结束。本来要住40天才能出院,由于家里实在没钱,22天后就提前出院。八千多元住院费,农村合作医疗解决了2859元,但仍然不堪重负。
吴连生被黑熊咬伤后,外出打工的儿媳吴笑莺赶回来照料。吴笑莺说,吴连生是家里的主要劳力,虽然命保住了,却丧失了劳动能力,今后的生活没有着落。现在家里气氛很不好,父母成天唉声叹气。
在这个只有700余人的小村庄里,吴连生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2000年3月的一天,50多岁的村妇王发英被黑熊活活咬死。村民晚上发现她的时候,脖子和头上都有洞,身上伤痕累累。
48岁的胡冬兴是白山村第一个被黑熊咬伤的人。2007年12月26日,记者见到胡冬兴时,他穿着一双绿色的棉布拖鞋,没有穿袜子,一件灰色的夹克加上一件单薄的秋衣,右脸颊像刀削一样平,右眼已经被针缝住了。八年前,胡冬兴整个右脸几乎被黑熊扯了下来,牙床是钢筋植入的,牙齿也是镶的,右肩膀还不时地发痛。两万块钱的治疗费,让他本已贫寒的家庭雪上加霜,两个小孩念完小学就辍学了。
人熊争食的无奈 当第一次黑熊伤人事件发生时,白山村村民惶惶不可终日,晚上早早关上门,很长一段时间都没人敢上山。然而,这个大山深处的小村庄,毛竹和柽子是他们收入的源泉,不上山无异于割断生活来源。
白山村有柽子树近五千亩,每年柽子产量达到三万公斤;有毛竹数千亩,每年春冬两季都有大量鲜笋销往外地。毛竹和柽子是白山村170户、700余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
竹笋和柽子也是黑熊最喜爱的食物。村委会主任胡灶光说,柽子、竹笋、杨梅和栗子都是黑熊喜爱的食物,竹林里、柽子树下随处可见黑熊的脚印和粪便。
胡灶光说,他2006年上山普查林业资源时,发现了五个熊窝。当地经常上山的村民有一半称曾看到黑熊,一位村民还见过一只母熊带两只小熊的黑熊群落。大鄣山乡乡长俞坤发告诉记者,白山村范围内至少有20只黑熊。
村民们都知道黑熊很危险,但是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冒生命危险从熊口夺食。
胡冬兴被熊咬伤后住了3个月院,出院后一年半没敢上山。然而,为了全家的生计,只能上山砍竹子、捡柽子。吴连生也想上山,已是有心无力。
吴智明是王发英的孙子,初中毕业后到浙江打工。“奶奶被狗熊咬死时,我才10岁,2个月没敢上山玩。”吴智明说。然而,他的父母现在还是靠上山采竹子和柽子来维持生活。
48岁的村民吴文彬说:“不上山怎么行?我们都是靠山吃饭。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心里的恐惧感会渐渐消退,村民们又会像往日一样上山劳作了。但只要黑熊隐患未除,村民再次遭到黑熊袭击的事件就不可避免。”
吴连生的儿媳吴笑莺说:“黑熊袭击正在伤及越来越多的村民和家庭。黑熊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杀黑熊是违法的,但是我们也要生存,希望政府把我们迁移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人的发展和保护动物:一个都不能少 吴连生被黑熊咬伤后,儿子吴志红向县政府申请经济资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
然而,法规要落到实处还存在不少困难。婺源县相关部门表示,遭受野生动物伤害如何认定,执行什么样的补偿标准?国家和省里均未出台具体的补偿办法。没有具体的参照标准,地方政府很难操作。
婺源县委副书记张新华表示,县里将对吴连生进行慰问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同时,将通过乡镇和村委会向群众普及预防野生动物侵害的知识,增强抵御动物侵害的能力。但是,除对村民生命造成威胁外,野猪和黑熊等对农作物损害很严重,婺源县财力有限,去年的财政收入才1亿8千万元,难以负担所有受害村民的补偿。一些基层干部呼吁省级政府或中央政府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并成立一个专门基金,用于补偿受害村民。
江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原所长王明美说,部分地区野生动物越来越多,表明当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当地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在增强,这是件好事。但是,让当地村民承担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害是不公平的,他们应得到政府的补偿。而且,他认为政府的补偿不能在野生动物给村民造成实质性伤害之后进行,而应提前考虑到野生动物可能给村民带来的危害,引导村民调整生产结构,解决生存问题。
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曾建平说,在西方国家,野生动物的受害者不仅可以得到政府补偿,还能从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的基金会得到帮助。中国政府以及百姓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已经接近西方,但是在野生动物受害者补偿等具体操作层面还不完善。
曾建平说,目前我国正处于建设生态文明的转型期,政府应当承担保护野生动物的主要责任,同时应引导成立致力于野生动物保护的基金会和其他非政府组织。
另外,对于少数遭受野生动物破坏严重甚至村民生命受到威胁的地方,当地政府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考虑把村民整体搬迁。“建设生态文明归根到底是要实现人与野生动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不能牺牲其中一方利益来满足另一方。”曾建平说。
(责任编辑:安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