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12日电(记者李云平)内蒙古各级财政今年预计投入2.5亿元资金,用于提高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农牧民补助标准。
今年,国家对中西部地区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从20元提高到40元,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补助标准也从现行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0元,盟市、旗县财政补助标准也相应从现行最低每人每年补助5元提高到10元。
预计到2009年,内蒙古90%以上的农牧民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人均筹集资金90元。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今年还将安排830万元,作为农村牧区医疗救助资金,重点用于患病贫困农牧民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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