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822部队林瑞明近日给本报发来信函说:我是一名即将退役的三期士官。请问:符合转业条件的士官按转业安置与按复员安置,在待遇上有何不同?
本报约请北京军区法律顾问处律师荀恒栋、郭宝生回复如下: 两者的不同包括:一是复转时从部队取得的财产不同。
按复员安置的,由部队计发复员费包括:基本复员费、安家补助费;复员回农村的士官还要增发回乡生产补助费。由于复员费的计发标准比转业费要高,因而,同军龄士官的复员费要比转业费高得多。二是国家的安置政策不同。按转业安置的,由地方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待遇,予以安排就业或者自谋职业;按复员安置的,由征集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按退伍义务兵的有关规定妥善安置。三是户口和土地政策不同。按转业安置的,一般落城镇户口,但不重新划给土地;按复员安置的,中级以上士官复员后,没有承包土地、自留地的,重新划给。农村入伍符合转业条件的士官,本人要求并经批准作复员安置的,允许落城镇户口。四是社会保险待遇不同。转业士官自谋职业的,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并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按复员安置的退伍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合并计发基本养老金。据此,退伍军人招收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后,其服役期间的军龄应视为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