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从6月1日起,塑料购物袋将有偿使用。位于北京中关村的当代商城率先表示,商城计划于春节前后正式使用环保型无纺布购物袋全面替代超市塑料购物袋。这是京城首家明确提出全面替代塑料购物袋“方案”的商场。
(1月13日《北京青年报》)
国务院做出这一规定,无疑是向“一次性”消费之祸“亮剑”,这对于遏制日益严重的白色污染、大力保护环境、还我碧水蓝天必将产生积极效应。当代商城率先提出全面替代塑料购物袋“方案”,可以说拉开了向污染宣战的序幕。作为“一次性”消费大国,我们每个人都责无旁贷。
由塑料购物袋“一次性”消费,笔者不禁联想到在我们实际工作中,许多公用物品的“一次性”使用,同样令人担忧。比如,有的单位去年冬天才买的取暖器,现在用时却找不到了,于是不得不重新添置;去年夏天刚买的电风扇,如今早已没了踪影;有的单位开一次会买一批用品,也大都是今天买明天丢,用完用不完最后都完了;个别单位凡是公物,小到几毛至几元钱的胶水、白纸、订书机有拿的,大到上千元的彩电、微机、打印机也有人敢往家里“借”……一些单位和部门之所以出现公用物品“一次性”消费的现象,一是管理制度不健全,如财物登记制度,专人保管制度,没有认真去落实;二是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认为公物反正是公家的东西,少了还可以再买,不必心疼;三是个别人损公肥私,花公家的钱搞自家的建设。
借鉴国务院规定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的做法,治理公物“一次性”消费问题,必须首先要在制度规定上较真。严格公用物品购入登记、定期清查等制度,确保物在位,财在册,财物相符。其次要在管理措施上明责。要把公物管理好坏与管理者的利益挂钩,辅之以一定经济手段,激发其责任心,防止疏于管理,管用脱节。三是要敢于给“伸手者”曝光亮相,决不能让那些心贪手长者占到便宜。惟此,公物使用“一次性”消费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付彪)
(来源:人民网强国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