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监督为发展“保驾护航”
华龙网讯(记者戴 娟)2007年4月,在市人大举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中,不仅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执法检查队伍中的普通市民代表更成为一大焦点。原来,为了更好地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执法检查组特邀了部分当地群众代表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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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一项重要工作。五年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上不断创新,推动和督促解决了一大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全市发展大局的问题。
邀请普通市民参与执法检查
2006年,全国发生多起农产品安全事件。在重庆,抽检市场上销售的多宝鱼、桂鱼,也发现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2007年“两会”期间,很多代表都提出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议案和提案,并认为,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主要还是监督管理体系上存在问题。
“市民对食品安全质量到底是怎样的看法,我们应听听他们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隆铸建议,为了让市人大举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结果真实透彻,希望检查组能邀请部分当地群众代表参加。
刘隆铸的建议得到了参会人员的认同,群众参与检查,可以防止执法检查走过场,接受老百姓的监督,真正关注民生。
据悉,5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达42项。
面对面评议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2006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一次庭审评议,37名市人大代表分成5个评议小组,对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随机抽选的50件案件进行了旁听评议。
据悉,此次庭审评议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庭前准备不充分:有些案件由于庭前准备不充分,临时取消了开庭;有的刑事案件的庭审甚至未安放被告人的座椅、座牌。
针对这些发现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庭审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表示,对于本次庭审评议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希望全市各级法院、检察院举一反三,相关部门对评议中提出的各种意见,要逐条对照整改,整改工作在2006年10月15日前结束。
在整改完成后,整改单位还向市人大常委会写出了整改报告,在整改期间,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也一直对整改工作组织督导检查,并跟踪旁听。
庭审评议是评议工作的一种。据悉,重庆是全国较早开展评议工作的地方之一。市二届人大期间,曾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市外办主任进行了述职评议。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先后对市公安法制工作、市交通委员会的工作、法院诉讼庭审工作以及政府扶贫工作进行了工作评议。
市社科院的一位专家认为,这种面对面的评议,有利于人大代表全面掌握情况,更好地实施监督工作。
听取审议报告实施有效监督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一直是地方人大常委会普遍采取、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之一。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40项。
此外,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在积极行使监督权工作中,还开展个案监督394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34件,受理群众信访56393件(次),推动和督促解决了一大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全市发展大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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