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省审计查出违规金额30亿
省审计厅昨通报3个审计结果报告 潞西一中学两笔餐费报出三万多
昨天,云南省审计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云南省12个县(市)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中免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的审计调查结果”、“国道主干线(GZ65)安宁至楚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云南省中英性病艾滋病防治合作项目审计结果”等3个审计结果公告,审计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吴绍吉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审计署“以公告为常态,不公告为例外“的要求,对审计项目全面实施审计结果公告,同时也要求州(市)、县级审计机关积极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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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绍吉通报,审计监督有效覆盖了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5年来,省各级审计机关共完成对21586个单位的审计,查出违规行为金额1582053万元,经过审计处理上缴财政257695万元,养活财政拨款和补贴25277万元,追还侵占挪用资金173835万元,促进增收节支303374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57件80人,涉及金额7528万元,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事项78件113人,涉及金额17523万元,为各级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报告和信息10052篇,被批示采用1906篇。
去年我省重点对预算执行、涉农资金、社保资金、教育资金、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进行了审计,力争做“深”财政审计、做“实”企业审计、做“优”经责审计、做“强”专项审计,做“大”效益审计。截止去年12月底,全年共审计单位5178个,审计查出违规金额306326万元,损失浪费金额2743万元,损益(收支)不实金额64248万元;通过审计,促进增收节48714万元,核减投资金额62544万元,审计后挽回损失3714万元,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19件28人,涉及金额3498万元,提交审计专题报告和信息简报2510篇,其中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批示、采用510篇,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51篇。
安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存在5个问题
2007年4月至6月,云南省审计厅对上海至瑞丽国道主干线(GZ65)云南省境内安宁至楚雄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安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昨天省审计厅公布《国道主干线(GZ65)安宁至楚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据了解,安楚高速公路是上海—昆明—瑞丽国道主干线(GZ65)云南境内的重要路段,是云南省连接滇西交通运输的大动脉。公路全长153.88公里,概算总投资402870.2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56306.17万元。安楚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据分析测算,至2014年该项目贷款本息可全部还清,同时尚有约13500万元的结余。即安楚高速公路项目总投资402870万元,在建成通车后的第11年(2015年)即可全部收回投资。
审计结果表明,安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现了投资、质量、工期3大目标的控制,但审计也发现,安楚高速公路在工程结算、设计费结算及财务核算方面也存在5个问题:
一、审计核减多计的工程价款、尾工工程预留投资合计4822.99万元。
二、设计单位多计勘察设计费1036.07万元。
三、未按规定对节余工程物资1005.67万元进行处理。
四、计提工程结余奖金960万元报批手续不完善。
五、建设奖金核算不实242.34万元。
省审计厅对此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提出建议:加强对预留尾工工程的管理,严格按预留项目实施尾工工程,资金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加强对投资费用尤其是建设单位管理费等费用的控制,以减轻项目筹资的困难和公司还款的压力;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完善投资结余资金的报批手续。此外省审计厅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向有关部门作了通报,该项目主管部门省交通厅、省公路投资公司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整改措施,至目前,审计发现的问题均得到了整改和落实。
部分地方自行扩大“一免一补”申报范围
2007年6月至9月,省审计厅对红河和德宏2个州的12县(市)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中免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的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昨天省审计厅公布《云南省12个县(市)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中免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的审计调查结果》。
据悉,本次对12县(市)的143所乡镇中心学校及相关校点进行延伸审计,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询问和填写问卷等方式对46所学校的1178名师生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发现资金拨付滞后的问题比较突出;共查出滞留“一免一补”专项资金290.85万元; 同时发现自行扩大“一免一补”申报范围的现象,多计多报学生人数2213人,多报经费41.7万元
,其中:建水县505人、经费11.82万元,弥勒县1708人,经费29.88万元;违规拨款和调整资金用途928.68万元;部分学校违规收费违纪支出,招待费和教师考察学习费开支过高,如金平县二小2006年“一免一补”专项资金5.96万元,支出招待费6.82万元,潞西县白水镇中学2笔餐费报销达3.28万元
省审计厅建议各级有关部门下达经费的时间要与学校开学时间一致,财政、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保证拨款及时到位;有针对性地开展财经法规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自上而下尽快完善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把对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落到实处等。
本报记者 杨蓉
《生活新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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