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妥善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促进部队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近日,山西省军区政治部会同省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11个部门,联合颁发了《山西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保障工作若干规定(试行)》。
该《规定》指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保障工作是“平安山西”、和谐社会建设和部队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解决涉军纠纷和案件的有力保障。《规定》按照军地密切协作、依法维权、及时高效、齐抓共管的原则,从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经费保障等方面,对涉军维权工作做出规范,确立了会议、报告、督察、培训、建档等六项工作制度。《规定》要求省、市、县(市、区)人民法院设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省、市、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所需经费,每年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刘合庭、郭冬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