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1月14日电(记者贾立君)尽管西藏自治区80%以上的物资靠内地运进,但由于政府采取得力措施,严密监控物价,目前全自治区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郝鹏介绍,受全国大市场的影响,去年以来西藏成品油、液化气、副食品等部分物价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但由于政府采取得力措施严密监控物价,在2007年,全自治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为3.4%,远低于全国平均4.8%的水平。
郝鹏说,目前西藏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与西藏经济发展形势相适应,“涨幅控制在可调节、城乡居民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据介绍,在平抑物价方面,西藏主要采取了加强组织协调、注重物资供应,开展价格监测预警、强化市场监督检查等措施,以及对困难群体、农牧业、公共交通、农村客运等行业实行价格补贴,有效缓解了物价上涨和国家成品油价格上调所带来的影响。
西藏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价格工作,切实落实“米袋子”“菜篮子”专员(市长)负责制,若因政策不落实造成重要商品供给紧张、脱销、断档、价格大幅上涨,相关部门和地市须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做书面报告;若造成严重后果,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西藏还要求各级政府在相当一个时期内不得出台公共服务、旅游费用等价格上调政策,自治区力争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以内,并将通过各项补助措施确保低收入人群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