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老虎 |
年画虎 |
“年画虎”起诉“周老虎” 义乌法院正式立案受理
浙江在线01月15日讯 “华南虎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华南虎照片”真伪鉴定结果未出,事件中的几个关键人物却闹上了法庭。2007年12月22日,义乌威斯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骆光临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交诉状,状告“华南虎照”提交者周正龙和关克。昨天,义乌市人民法院宣布,正式立案受理义乌市威斯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诉华南虎拍摄者周正龙与陕西省林业厅宣传中心主任关克名誉权纠纷案件。
年画传至网上起争议
原告义乌市威斯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称,其是义乌一家从事包装装潢印刷的企业,2004年从义乌市鑫龙彩印有限公司分离出来。2001年,义乌市鑫龙彩印有限公司与北京全景视拓图片有限公司签订《租片合同书》,租用全景公司图片四张,其中包括老虎图片一张,取得了该图片的出版发行权。当原告与义乌市鑫龙彩印有限公司分离时,取得了尚未出售的老虎“年画”。
2007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宣布在陕西省镇坪县发现野生华南虎,并公布被告周正龙拍摄的华南虎照片后,引发众多网友质疑,有网友将原告的年画上传至网上。
之后,被告周正龙在接受《新京报》记者就“年画”采访时表示“是他们照着我的老虎画的”;在接受《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浙江的这个企业快倒闭了,它就是想欺负我,他们觉得我这个农民好欺负”,并表示已经向警方举报年画厂商“用年画栽赃陷害自己”。被告关克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一张PS得很可笑的假照片”,并通过自己的博客发表了《华南虎照片技术分析》一文,文章中称“年画是以周正龙的照片为原型PS绘制而成”。
义乌老板认为名誉受损
原告义乌市威斯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认为,两被告诽谤原告侵犯被告周正龙著作权的言论已被多家媒体转载报道,在全国造成负面影响,其行为侵犯了原告名誉权,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要求两被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元和20000元。
记者昨天致电义乌市威斯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骆光临。在得知义乌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受理此案后,他表示,终于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揭开华南虎的真相了。“前不久我从北京回来,已经找到了华南虎墙画所用的底片,它将成为这次诉讼的重要证据之一。我已经聘请了北京仁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资深律师孟宪生为代理人。”
骆光临认为,在华南虎事件中,他和公司都是受害者,是被动地卷入这场纷争的,他自己一直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从不对华南虎照片的真假发表任何评论,只是一心求证自己公司老虎墙画的出版时间以及其他证据。但是,周正龙等人窃用了具有知识产权的威斯特公司制作的墙画老虎图片,制造了假华南虎照片,并以营利为目的发表和转卖欺骗他人,直接侵犯了威斯特公司的著作权,而且也侵害了他本人的名誉权。
-新闻助读
2007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发布消息,由陕西省林业厅和安康市镇坪县联合组织的华南虎调查队获得重大突破:担任调查队向导的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七组村民周正龙,于10月3日在该县神州湾一处山崖旁,用胶片和数码照相机同时拍摄到两组清晰的野生华南虎照片。从而宣告失踪了20多年的野生华南虎重新被发现。
2007年10月15日,贴图专区里出现了一个帖子,《陕西华南虎又是假新闻?》引发质疑。质疑声音中,主要是针对老虎图片的6个疑点,并指出,该新闻所配的老虎图片有PS之嫌。帖子立刻受到网友的热捧,华南虎照片的真伪引发热议。而以陕西省林业厅信息中心主任关克为代表的“挺虎派”,也以博客为阵地竭力为周正龙辩护。
2007年11月16日有四川网友提供证据称“周老虎”的原形其实是张年画。而该年画的生产商,就是浙江义乌威斯特彩印包装公司。该公司总经理骆光临在看过“周老虎”的照片后,承认网友贴出的年画确为他们生产的,3年前就已经生产并销往全国。骆厂长同时认为,周正龙所拍摄的照片上的老虎,与他们生产的年画上的老虎几乎一模一样。由此,这家义乌年画厂商正式卷入“华南虎”事件。
2007年12月9日,国家林业局要求陕西省林业厅委托国家专业鉴定机构对周正龙所拍摄的华南虎照片等原始材料依法进行鉴定,并如实公布鉴定结果。(鉴定结果至今未公布) 来源 钱江晚报 通讯员 徐海香 陈怀瑛 记者 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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