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楚涛/文图
今报新乡讯 新乡市女青年李丽遇到一件难事:5年前,自己明明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了,民政部门却查不到她当年登记结婚的档案。她想和丈夫江华(化名)离婚,法院不受理,民政局也推诿不愿管,导致她的户口没法迁回娘家。
昨天上午10时,记者见到了前来新乡县民政局讨要说法的李丽。提起自己几年来的遭遇,25岁的她泪流满面。
李丽是新乡市平原乡人。2002年,经人介绍,李丽与邻村的江华结识。2003年9月5日,李丽和江华在村主任王某的带领下来到新乡县民政局,在时任该局副局长张德松的帮助下,李丽和江华领了盖有新乡县民政局公章的结婚证。
2003年10月12日,李丽和江华举行了结婚典礼,李丽的户口也从娘家迁到了婆家。
新婚不久,李丽和婆婆以及丈夫因家庭琐事发生摩擦,李丽搬回娘家居住。
2006年10月16日,一直住在娘家的李丽突然听说,丈夫江华竟然又和另外一名女子结婚了,并在民政机关办理了结婚证,这名女子的户口也迁入了江华家。
李丽跑到派出所查询,果真在微机上看到,丈夫有了两个“合法”的媳妇。
今年1月14日上午,新乡县民政局局长孔庆国告诉记者,他安排人员就李丽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后发现,双方领结婚证时都不够婚龄。男方通过熟人找到了时任新乡县民政局副局长的张德松,由他安排人,违规为李丽和江华办理了结婚证。
新乡县民政局分管结婚登记工作的李副局长说,按规定,工作人员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要查验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否则就不能办理。另外,该局对结婚证都进行了编号存档,张德松为李丽办理的结婚证却没有存档,结婚证也就是无效的。
记者又来到新乡县人民检察院,该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王均建说,张德松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明知双方的年龄不够还安排工作人员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涉嫌滥用职权,新乡县检察院已安排人员对此事进行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