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产部近日提出的两个漫游费降价方案,并未得到消费者的普遍认可。昨日,上海市消保委发布声明并提出三点建议:在取消漫游费的同时,对漫游通话费中的基本通话费和长途通话费进行重新定价,并建议实行单向收费。据悉,上海市消费者代表江宪律师,将在听证会上向有关部门提交上述方案。
听证会只讨论两方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日前披露,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拟于1月22日在北京召开。
此次提交听证会讨论的方案有两个,具体如下:方案一:取消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主被叫按同一标准收费。不占用国内长途线路的,后付费用户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4元,预付费用户每分钟0.6元;占用国内长途线路的,另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标准为每6秒0.07元。方案二:取消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不区分是否占用长途线路,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主被叫差别收费。主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7元,被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3元。
市消保委:应实行单向收费 据上海市消保委介绍,漫游通话费包含手机漫游费、基本通话费和长途通话费三部分。其中长途通话费占大头,而手机漫游费只占很少一部分。上海市消保委举例说,以后付费为例,手机漫游通话费为:漫游费(0.2元/每分钟)+基本通话费(0.4元/分钟)=0.6元/分钟。如果占用长途线路(即拨打非漫游地电话),用户要再支付长途通话费(0.7元/分钟)。“三者相加,用户每分钟要支付1.3元。因此,消费者关心的手机漫游通话费是整体的合理性,而不仅仅是漫游费。”相关人士说。基于以上原因,对即将召开的漫游通话费调整听证会,上海市消保委提出三点看法:一、有关资料表明,手机异地漫游并不比本地使用多占用网络资源,因此上海市消保委认为漫游通话费中的手机漫游费应当取消。二、消费者反映,目前漫游通话费中的基本通话费和长途通话费两项定价的成本依据未公开,消费者对上述两项定价的公允性与合理性表示质疑。因此,上海市消保委建议将运营商的实际成本向社会公开,在此基础上通过听证会制度重新确定有关定价。三、目前手机通话仍试行主叫、被叫双向收费,该做法既不符合国际通行惯例(国际惯例一般为主叫方付费原则),也不符合公平原则,因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将双向收费计费方法改为主叫单向收费计费方法。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表示,这个方案是在广泛收集消费者意见的基础上,并与消费者代表江宪律师共同讨论的结果。
消费者代表:新方案将在听证会上提出 对上述三点建议,江宪律师昨日进行了详细解读。江宪表示,一、既然手机漫游的成本可忽略不计,漫游只是虚拟服务,因此0.2元/每分钟的漫游费属于无中生有,理应取消。“信产部提出的方案一中已取消了这部分费用。”二、漫游通话费中占大头的是0.7元/分钟的长途通话费,以及0.4元/分钟(后付费)、0.6元/分钟(预付费)的基本通话费。“听证会既然是讨论"降低漫游通话费",讨论的内容就应该包括这两部分费用。”江宪表示,0.7元/分钟的长途通话费的成本构成究竟是什么?这两项收费是否有夸大之嫌?相关部门应该公布这两项收费的成本依据,然后根据成本决定这两项收费的降价幅度。三、信产部提出的方案二中,漫游时被叫话费降到0.3元/分钟,证明现行的双向收费并非铁板一块,应该还有降价空间。因此应该彻底实行单向收费。据了解,江宪将在听证会上向有关部门提出这一新方案。
各方观点 听证方案看不到漫游费成本核算 对相关部门披露的两个方案,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表示,两个方案都比较复杂。“把漫游费和长途费捆绑在了一起,让漫游费这个老百姓本来就有些搞不懂的问题更复杂、更看不懂了。”邱宝昌说,第二个方案把漫游费和所谓的长话费捆绑在一起,一般人更看不懂,“它到底听证的目的是什么,是降低长话费,还是降低漫游费,还是捆绑在一起降低?我们现在讨论的,就是每分钟漫游费是多少,应该降到多少,还是该取消掉。”邱宝昌认为,方案中看不到对漫游费成本的核算,只看到一个计划要出的降价结果。
听证方案比有的优惠套餐还贵 “披露的方案与消费者期望还是相差很远的。”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上海消费者代表江宪律师坦言,同一国家的通信网络相同,漫游区域设置是虚拟的服务,很多消费者都希望取消漫游费。而方案比目前部分地区的一些套餐资费还要贵。“很担心有些地区会搭听证会的"顺风车",让电信资费不降反升。” (来源: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