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突然启动一乘客摔出车外 该人两颗门牙磕断,公交公司被判赔偿2000多元
□记者杜文育通讯员和忠
本报许昌讯 许昌市民冶某下车时,公交车突然启动,冶某摔出车外磕断两颗门牙。昨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公交公司赔偿冶某2423.6元。
事情发生在去年3月13日,冶某乘坐许昌某公司公交车外出,他摔伤晕倒后,公交司机没有采取救治措施,反而将车开走。经司法鉴定,冶某的两颗门牙折断构成轻伤。冶某找该公交公司协商,但该公司拒绝赔偿。冶某将该公交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5423.6元。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购票乘坐被告车辆,被告应将原告安全送达目的地。但在原告下车时,被告驾驶人员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被告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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