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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未果自焚事件调查

  农民工讨薪未果自焚事件调查

  -本报记者 李 诚 孙 磊

  “杨增朝送到我们医院的时候,就像是被烤熟了一样。”2008年1月6日,深圳山厦医院医务科主任陈为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2007年11月25日,因为讨薪不成而自焚的民工杨增朝被送到医院时,已处在死亡线的边缘。

  “经初步检查,杨增朝全身90%面积烧伤,其中深度烧伤86%。由于白电油中的化学元素中毒和吸入性呼吸道中毒,肺部首先遭到感染,出现了多项并发症,生命垂危。”山厦医院烧伤科主任主治医师张家龙第一时间为杨增朝做了检查。

  “没有其他的想法,立即进行全力抢救!生命高于一切,这是医院最基本的准则。”陈为民语气坚定地说。

  但陈为民并没有料到,这一“救”却引来了一系列意想不到的麻烦。

  “在外国,这样的情况可能都放弃治疗了。”

  对于杨增朝自焚事件的原由,陈为民说“到现在都没搞清楚”。2007年11月25日那天,在他的记忆里似乎只留下了“触目惊心”这四个字。

  “医院中午的时候接到的120急救电话,10分钟后救护车就到了医院,拉下个人,当时一看——黑乎乎的一堆烂肉。”张家龙说,“在外国,这样的情况可能都放弃治疗了。”

  但山厦医院并没有放弃杨增朝,他被立即送往重病隔离室进行抢救。幸运的是,从死神的手里,医院硬生生把杨增朝给救了回来。

  11月27日, 杨增朝被送到医院的第三天,山厦医院对他进行了第一次植皮手术。

  陈为民说:“手术使用的异体皮是从上海空运到医院,再加上他自身的皮肤进行植皮。仅仅这项费用,医院就支出了30多万。”

  几乎同一个时间,杨增朝为讨薪自焚的事很快被媒体报道出来。千里之外的云南省,也就是杨增朝的家乡,相同的报道也开始见诸报端。

  11月28日,看到报道的云南省省长秦光荣做出批示:“请从维护农民工权益角度加强与深圳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关注追踪此事的处理,并协调帮助解决杨增朝所面临的一些困难。”

  秦省长做出批示的当天,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由监察总队队长魏明、劳动工资处蒋处长牵头组成“杨增朝自焚事件”专门调查组,前往深圳慰问伤者,并与广东相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相关情况。同时,由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主任唐宁牵头的另一个调查组,前往杨增朝的老家宣威市倘塘镇新堡村,探望慰问杨增朝的家属。

  “全力抢救,钱不是问题。”云南省政府和医院所属的深圳平湖街道办相继对山厦医院做出了指示。

  据记者了解,事发后,深圳平湖街道党工委为帮助杨增朝及其家人,专门成立“为杨增朝献爱帮困”领导小组,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为杨增朝募捐,并积极向有关慈善组织、机构申请基金。

  11月30日,深圳市龙岗区慈善会将3万元现金转到了“为杨增朝献爱帮困”专门账户。随后,平湖街道还举行“为杨增朝献爱帮困募捐活动”。

  在各方的努力下,本是一场悲剧的民工自焚事件,朝着良好的局面发展。

  调查报告让云南省政府很尴尬

  2007年11月30日,山厦医院。

  此时的杨增朝伤情还未缓解:全身流脓,因吸入烟火,身体带有中毒症状;处于危重期,医院随时准备为他上呼吸机。

  外界发生了什么。

  在深圳警方、劳动部门给云南调查组的报告中,以种种细节表明,杨增朝的自焚似乎只是一次“不应该发生的冲动”。

  从深圳龙岗区劳动局、平湖街道管理站分别出示的两份调查上看,杨增朝和妻子刘小丽都只是临时招来的散工,做工才几天就辞职,按规定,还不到支付工资的时间。报告一再强调,杨增朝被拖欠工资后,并未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而是自己去厂里,因此才发生这样的悲剧。

  劳动部门的两份调查中,其中一份甚至还提到一个细节,杨增朝之前曾向厂内借过100元钱后莫名离开……当地派出所甚至还向记者强调,杨增朝和刘小丽是非法同居,属于未婚生育。

  两份调查,显然都对杨增朝不利。

  而调查报告的出炉,显示杨增朝自焚只是其个人过错,云南有关方面的处境也一下变得尴尬起来。

  11月30日当天,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总队队长魏明在看望杨增朝后,留下了一万元的捐款,起程离开深圳返回昆明。临行前,他一脸无奈:“谁来埋单?”

  在这个问题下,事情正发生着悄悄的改变。

  谁为这笔巨额的医疗费埋单?

  据山厦医院董事长杨玉山介绍,那段时间,全力抢救杨增朝成为了医院的重点:2007年12月4日,杨增朝的第二次植皮手术完成;12月21日,医院又给他进行了第三次植皮手术;2008年1月6日,第四次植皮手术也顺利完成。同时,院方为了方便照顾杨增朝,还安排了一个小病房给其女友刘小丽居住,医院食堂给她提供免费伙食。

  与手术的顺利成“反比”的是,医院的运营开始陷入了困境——此时杨增朝拖欠医院的治疗费用,已经高达81万。

  一个不能回避的事实是,山厦医院只是个中等规模的私营医院,杨增朝日益增加的治疗费用,让这个有着320张病床、400多名职工的医院开始不堪重负。

  “如果一个急症病人送进医院,身份不明、担保不明、经济情况不明,这个时候医生该怎么做?”陈为民主任说,“我所受到的职业教育要求我必须救死扶伤,但医院也要收取足够的费用才能支撑运转,这时候想想,挺委屈的。”

  让陈为民感到更委屈的,还有他们日渐减少的工资,“杨增朝进来后,烧伤科医生11月份的工资只拿到了870元,还不到以往的1/3,医院400名医护人员都没有拿到岗位津贴和奖金。”

  山厦医院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据陈为民介绍,早在2007年12月11日,医院就曾向云南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提交了一份《关于杨增朝救治及费用问题的情况报告》,呼吁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我们是用快递发出的,几天后,他们给出了答复——没法解决。”陈为民的委屈变成了无奈。

  云南省政府成了被告

  2007年12月26日,山厦医院选择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事,当天上午10点,他们向深圳市龙岗区法院递交了诉状,将云南省政府和深圳平湖街道办告上法庭。

  在起诉书中,院方称,自杨增朝焚事件发生之后,两被告分别作为当事人所在地和事发地的人民政府负责处理此事,当时,他们都表示“全力抢救,钱不是问题”。可是,现在医院因高额治疗费拖欠而发生财务困难时,没有收到有关杨增朝的治疗费用。在经济利益的考量下,医院经过多次联系及协调无果,被迫无奈,只好依法起诉到人民法院。

  几天后,龙岗法院向山厦医院下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立案审理该案。

  “一家民营医院在民事诉讼中状告省级行政单位的省政府,并获得受理,这在中国司法史上是很少见的。”有关律师在得知此事后惊讶地说。

  被告方随后也作出了强势的回应。

  云南省方面负责调查此事的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云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医院没有真正明确主体,就把诉状递交给法庭,他们不应把云南省政府作为起诉对象。”作为第二被告的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主任钟春平则表示:“医院有起诉的权利,街道办将会积极应诉。”

  山厦医院起诉云南省政府一事经媒体曝光后,坊间议论纷纷,有业内人士称医院此举“炒作的嫌疑很浓”。

  容易让人产生联想的是,2006年12月,因为一起医疗纠纷,深圳山厦医院称拒付补偿而遭死亡患者家属威胁“铲平医院”,为防意外,医院医护人员戴头盔、携警犬大棒,全副武装上班,一度轰动全国。此举随后也被多方质疑“作秀”。

  “医院目的是希望将医药费的问题解决。”1月6日,陈为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无奈地表示,“要知道,我们告的可是自己的领导,如果能有一点点的办法,谁会这么傻?”

  一场离奇官司似乎将要无可避免地上演,事情却突然峰回路转。

  2008年1月7日,陈为民给记者打来电话,据他介绍,目前杨增朝的前期医疗费用已经解决。“云南省红十字会承诺筹集的80万爱心善款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账,来自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的3位烧伤科专家也来到了医院,对杨增朝的病情做了基本评估。医院也已经撤诉了,双方都希望事件到此为止。”

  对于杨增朝的后期治疗,记者了解到,为确保万无一失,暂时还不会将他转回云南治疗,深圳有关部门将考虑把他转到深圳市公立医院。

  深度分析

  救还是不救,成了一个问题

  深圳山厦医院状告云南省政府的风波,由于院方的撤诉而悄然平息,杨增朝自焚事件也已经得到了有关方面的妥善处理,问题似乎都解决了。

  但山厦医院又陷入了另一个病人的“苦恼”,山厦医院医务科的陈为民主任说:“前几天,妇产科一个宫外孕的孕妇出现大出血,她身上没带钱,也没有亲属在身边,医院总不能弃之不顾吧,肯定是要进行住院治疗的。”但这个“苦恼”和杨增朝事件相比,陈为民说已经“很庆幸”了,“这种手术最多也就几千元,和杨增朝医疗费比,算是小巫见大巫了。”

  据了解,针对类似杨增朝这样没有支付能力的重症病人和“三无(无姓名、无职业、无住址)”的紧急病人,如果在公立医院治疗,所拖欠的医疗费用将可能有财政专门的项目支付,而一旦是在民营医院治疗,将不可能获得财政划拨任何费用。

  但即使在公立医院,由于缺乏应有的制度保障,对三无病人的大部分治疗费用还是要医院承担,导致一些医院对他们的抢救治疗一切删繁就简,用药能省则省,很难尽到足够的努力。

  救死扶伤与维持运转,山厦医院面临的难题正是中国医疗制度中的一个顽疾。

  近年来,医院见死不救的新闻不断见诸报端,一直为公众指责。见死不救,医院固然当受谴责,但若缺乏必要的保障机制,又怎能指望医院特别是民营医院坚守医德?紧急状况下,不管医疗机构的体制如何,都必须救死扶伤,这是人道主义的基本要求。然而,也须承认,医院特别是民营医院在赚钱吃饭和救死扶伤之间,确实存在两难。

  如何解决这一难题?

  有关专家学者建议,必须尽快建立健全医疗全覆盖体系和紧急救助机制。

  中国医师协会副会长杜如昱教授向记者解释说,医疗的本质具有两重性:一是权利,二是商品。基本医疗、急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救治,这是每个人应享有的权利;而不同的医疗价格享受不同的服务,此时的医疗服务便成为一种商品。政府应负责基本权利的那一部分,除了基本的医疗保险外,为那些交不起钱的贫困线以下的人实施急救的费用,也应由政府负责,增加专项资金“埋单”。这就是说,对贫困人群的救助,医院作为医疗机构,承担的主要是医疗技术问题,至于为病人交费的责任,则应该是政府或是社会的事。但目前在我国,医疗救助体系还没有建立,没有这方面的专项资金。

  据记者了解,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危、重、急等意外事故,不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还没有形成“全覆盖”。基本医保是“治病”,而紧急医疗救助制度是“救命”。有学者呼吁,“救命”先于“治病”,人命关天,城乡危重急患者的紧急医疗救助该由政府全额埋单。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保障医疗公平。国家紧急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后,还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吸引更多的慈善资金。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韩克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紧急医疗救助制度是困难群体的保命“底线”,然而,目前我国的医保制度安排呈现“漏斗形”,一些人被漏在医保制度覆盖范围之外。因此,保障困难群体的生命安全,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无疑,只有具备健全的医疗全覆盖体系以及完善的紧急救助机制,医院才能毫无后顾之忧地治病救人;同样,有了类似的制度保障,各级政府才不致为一个病人束手无策,甚至被诉还钱。(孙 磊 李 诚)

  “民工自焚事件”真相调查

  -本报记者 周 益

  “我怎么也不相信老公会自焚的!”

  2008年1月8日,21岁的四川籍女工刘小丽在电话中对记者哭诉道,“就为几百块钱,不值得啊。”

  刘小丽口中的老公名叫杨增朝,今年才23岁。四十多天前,杨增朝在他与刘小丽一起打工的工厂办公室里成为一个“火人”。由此,这个惹人关注的“民工讨薪自焚”事件迅速传遍了全国。

  杨增朝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他会做出“自焚”这样极端的事情?整件事情的背后还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妻子印象:嘴巴很甜,生活节俭

  刘小丽现在最害怕的就是回忆,因为一回想过去,脑海里就会出现杨增朝浑身是火、满地打滚的悲惨场面。但刘小丽不由自主地,还是陷入回忆,她与杨增朝的相遇、相知、相爱,所有美好的片断也会涌现在脑海中。“这些是我现在照顾他的动力。”刘小丽对记者一板一眼地说。

  2004年,17岁的刘小丽在老乡的介绍下到深圳一个手袋加工厂打工。“这是我第一次出那么远的门,对周围的人和事情都比较怕。”刘小丽说,“杨增朝跟我在一个组,因为年龄大一点,经常会跟我和同组的姐妹开玩笑,也会给我们讲故事,就像大哥哥一样。”

  让刘小丽没有“防备”的是,没过多久,杨增朝就向她发起了爱情攻势。在这个过程中,刘小丽对这个喜欢嘻嘻哈哈的大男孩渐渐有了了解。

  “2001年他就出来打工了,那时候他中学未毕业,身无分文。靠朋友从烟厂批发来一些烟叶,贱价卖掉,然后又从姐姐手里借来一些钱,凑做路费。”刘小丽说,“他的家里只有7亩田,收些苞谷和洋芋。留在家中的哥哥,补贴家用的方式是背煤,即便如此,人均年收入也不过1500元。这点他跟我很像,如果不出来打工,就活不下去了。”

  “他出外打工的几年,还给家里添置了一台电视机和一个柜子。”

  “他这个人嘴巴很甜,我再不开心,被他一哄就好了。”刘小丽说,“他还很节省,不像其他男工人那样经常喝酒、抽烟,他很会把钱存下来。”

  慢慢地,刘小丽发现自己无法抗拒杨增朝的攻势,两个年轻人走到了一起。

  打工挣的钱被抢之后

  2005年的一个冬天,杨增朝突然来到刘小丽宿舍门口,一脸兴奋地把她喊出了门。“我出门一看,他手里拎着两个小背包,包的拉链已经拉开了,每个包里都塞满了钱。”刘小丽说,“他告诉我,这是他几年打工存下的两万块钱,准备带回云南老家办喜酒,风风光光地娶我进门。”

  刘小丽惊呆了,看着杨增朝的脸激动地说不出话来。刘小丽对记者说:“我知道这些钱是多么来之不易,虽然在外人看来这不是什么大数目,但我真的很感动。”

  不过,当天晚上就发生了意外。

  “我跟老公去他的宿舍,身后突然冲出两辆摩托车,车上的人把我老公手中的包猛地抢走。”刘小丽说,“他反应很快,趁其中一辆摩托车速度没快起来,追上去就是一脚,把它踢翻,然后拼命地从‘飞车党’手里抢过其中一只包。”

  因为劫匪有两辆摩托车,杨增朝的另一只钱包再也没有抢回。

  “我当时吓呆了,老公虽然浑身是泥土,却满不在乎地安慰我,说钱以后肯定还能挣回来。”刘小丽说,“这么乐观和坚强的人,会自焚吗?”

  几个月后,刘小丽跟随杨增朝到了云南,办了喜宴,很快就有了身孕。

  2006年8月,刘小丽为杨增朝生下了一个男孩。在家坐完月子并带了一个月孩子后,刘小丽发现之前带回家的一万多块钱已经花完了。在与杨增朝商量之后,刘小丽决定把孩子留在云南老家,自己趁年轻再出来打工,回到了深圳。

  “老板,你是不是要我死?我死给你看!”

  一年后的2007年11月8日,这对小夫妻以临时工的身份进入深圳龙岗平湖长满手袋厂,从事车位工工作。厂里还为他们安排了一套夫妻房。

  11月24日下午,工作才16天的刘小丽和杨增朝突然一起去找厂长要求辞工,并索取工资,“两个人的工资加起来大概1100来块钱。根据我以前的打工经验,临时辞工的话只扣20%工资。”刘小丽说,当时厂长告诉他们没有那样的规定,并称以前有工作50多天的工人辞工也只拿走1个月工资。“我们说那就扣30%,给我们几百块钱。”刘小丽说,要是再减少,他们就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了,当时两个人口袋里总共只有30多块钱。厂长表示要和老板商量后再给他们答复。

  第二天上午10点,杨增朝夫妇去厂里找老板要钱,老板还是不同意给钱。

  “老板,你是不是要我死?我死给你看!”这时,杨增朝猛地拿起大厅角落里的一桶白电油(工业用清洗剂,无色透明液体,挥发易燃)往身上一浇,紧随老板进了办公室。“我当时电话响了,在外面接了两分钟不到。”刘小丽说,她就看到杨增朝浑身是火跑出来。

  “我吓坏了,他身上好大火!”刘小丽一下子没反应过来,抬头看到老板在自己办公室里也在拍打火。“杨增朝从厕所里出来的时候身上火已经灭了。”刘小丽说,他全身皮大块大块地掉下来,脸上焦黑如煤炭。随后,120救护车赶来把杨增朝送往医院。

  疑问:是谁点的火?

  惨剧已经发生,无法挽回。记者在采访刘小丽的时候了解到,当时她正在屋外接电话,只见到丈夫往身上浇了白电油,并没有看到是谁点的火。而多个目击人又各执一词,究竟是谁点的火成了该事件中争论的一个焦点。

  目击者:打火机上还有他留的指纹

  当时在场一共有三个人,其中就有一个长满手袋厂的女文员,她说当时亲眼看到杨拿出火机点燃身上白电油,警方到现场后搜集到杨扔到地上的打火机,“肯定还有他留的指纹”。

  对此,清醒后的杨增朝回应说,他身上当时没烟也没打火机,泼白电油前抽了一根老板发的烟,用的火机也是老板的,“我也搞不清楚,不知道是别人抽烟,还是怎么回事。”不过,也有媒体报道,刘小丽曾表示,事发那天早上,她给丈夫买了一包白沙烟还有一个粉红色火机。

  长满手袋厂那位文员表示,当时现场三人,她不抽烟,老板也不抽烟。

  杨增朝:只想吓唬老板

  经过一个多月治疗,杨增朝情况有所好转,基本脱离生命危险,已能比较清晰地说话。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时,我就想吓唬老板,往身上倒了一些白电油,跟着他进去。”杨回忆说,当时他侧过身,后退了几步,等老板给答复。

  “忽然感到身后一热,起火了,赶紧脱身上衣服”,杨增朝说,搞不清楚为什么着火,他不知道白电油那么易燃。据了解,白电油主要成分为正己烷,极易燃烧,其挥发后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比空气重,能从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燃烧。

  “我要是真自焚为什么不抱着老板一起死呢?工厂那么大,为什么白白把自己烧成这个样子呢?”杨增朝反复说“真的不明白”。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深圳警方11月30日向云南调查组介绍调查结果:包括刘小丽在内当时在场的人确认,杨是自己点火引燃白电油的。

  不说自焚医药费自己出?

  那为什么杨增朝在一个月前会承认自己点的火呢?他说他也在纳闷,并称住院时有一个熟悉的声音让他记好:“有一个问题千万记住,一定要说是自己点火,不然医药费要自己出。”杨表示,他当时听到这个声音两次。“送到医院后,那时被烧得糊里糊涂大脑不清醒,有时候我说是,有时候说不是。”妻子刘小丽证实,丈夫当时确实告诉她是自己点火的。

  主治医生表示,尽管杨增朝现在神志清醒,而从住院到一周前曾有过说胡话的现象。

  但是,杨增朝现在所说的话无法得到其他人的证实。也许,这将永远是个谜。

  家人一个接一个进医院

  杨增朝的儿子名叫杨云川,今年1岁零5个月,正在杨的老家云南省宣威市淌塘镇新堡村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家中只有他不知道发生在自己父亲身上的惨剧。

  杨增朝自焚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这个农村家庭中,杨的母亲一个多月来小心翼翼地保存着所有刊登他儿子消息的报纸。儿子出事后,老母亲整天以泪洗面,因为家里惟一一部手机如今在儿子身边,所以,60多岁的老妈妈就靠报纸上的报道才能知道儿子的状况。而那部手机,本来是杨增朝为了每天听一下自己儿子的声音而买的。

  刘小丽对记者说,进手袋厂工作之前就听说孩子生病了,感冒发烧。

  “可能因为孩子一直吃不到母乳,身体很虚弱,现在知道了,原来孩子得了支气管肺炎。”刘小丽说,“后来,公公来电话说,婆婆也跟着气管炎发作,进医院挂水了。”

  杨增朝的父亲记得自己给儿子打的电话。

  “我说,在外面不安生,就回来吧。”杨父说,“他怕听见儿子和妈妈喘,一打电话来听见,他就会着急,发火。但他答应了,说带钱回来,给孩子和妈妈治病……”

  《周末》关注

  农民工讨薪,别伤害自己

  又到一年讨薪时。

  每到年底时,关于农民工讨薪的新闻便频繁见诸报端。

  为讨薪,有民工跳楼;为讨薪,有民工割脉;为讨薪,有民工叫卖器官……

  杨增朝选择了自焚。

  这是一种灾难性的选择,对个人,也是对家庭。

  “讨薪风暴”已经席卷了中华大地数年之久,但民工甚至普通劳动者遭遇欠薪的报道依然层出不穷,问题究竟在哪?

  农民工欠薪问题与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行政作为少甚至不作为有很大的关系。只要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时给农民工发放工资,认真负责地解决好欠薪纠纷,及时化解欠薪矛盾,欠薪风潮就刮不起来。

  遗憾的是,不少职能部门并未积极履行职责,反而是消极对待欠薪问题,弄得农民工误以为此路不通,无奈之下只好用非正常手段予以解决,做出危害自己甚至危害社会的事。

  “根据现行的工资保障金制度的运行模式,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赌注基本上是押在了施工企业、建设单位身上,风险很大。”一名长期关注农民工问题的人士指出,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维权问题,应对现行的相关工资保障制度加以改进、完善,建立一套简洁、得力的制度。

  分析人士指出:“为数众多的农民工进城务工,已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社会阶层,但他们至今仍被单位拖欠工资、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养老保险、没有医疗保险等问题困扰。”他认为,目前社会上缺乏一套为农民工维权的强有力的机制,农民工权益得不到切实的保障,这是诱发种种过激事件的一大诱因。该问题不解决,过激讨薪事件将不可避免。

  有关专家指出,讨薪本身并没有过错,那是打工兄弟们辛苦劳动后讨要应有的合理报酬,但过激行为决不可取。

  新闻链接

  如果遭遇欠薪,农民工该怎么办?

  一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目前由于诉讼成本较高,让许多农民工望而却步。据记者了解,按照时下的业内标准,根据律师的知名程度及案件的复杂程度,标的在1万元左右的案子,律师费一般在1000—3000元之间;标的在10万元左右的案子,律师费一般在4000—10000元不等。如果加上案件受理费、申请财产保全费、申请支付令等其他费用,诉讼人所需费用更高。

  “讨薪农民工即便通过诉讼赢得了官司,最终能否拿到工资也不好说。”有律师说,案件执行往往是老大难问题,“赢了官司,赔了费用”已不鲜见,因此诉讼并非农民工维权的最佳途径。

  二是向劳动部门举报。目前省一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举报投诉渠道是畅通的,一旦农民工发现自己的工资被拖欠,可拨打电话进行投诉。有专家建议,在举报的同时,农民工应注意搜集相关证据。

  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约定双方权益的主要依据。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合同可以让农民工节省很多收集其他证据的工作。针对目前部分用工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专家认为农民工可以收集以下一些证据,如工作牌、出入证、上岗证和出工考勤表等,“这样可以证明在这个用工单位工作过”。其次,还可以收集押金收据、工资欠条以及平时领钱的凭证,比如工资结算单,在兑付拖欠工资的时候,这些证据能有力证明工资数额。孙 磊 周 益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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