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下旬,景德镇最大的涉黑团伙王江团伙案在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向法院共提起诉讼22人,涉嫌罪名12项。由于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2008年1月8日,江西省公安厅刑警总队负责人向本报记者披露:公安机关缴获该团伙枪支7支、车辆十余辆,缴获赃款上千万元。
这起由公安部督办的案件,是江西第二起由省公安厅直接办理的打黑案件。
案发 插手村委会选举导致命案发生 2005年11月21日,景德镇市昌江区竞成镇樊家井村要举行村委会主任选举。当地人李某为帮助其表哥庄某当选,想利用王江在当地的势力为其表哥壮声势、拉选票。
2005年11月17日晚,李某和朋友王某等人将王江约到景德镇市拉芳舍咖啡厅喝酒。李某告诉王江,其表哥庄某要竞选樊家井村村委会主任,提出在11月21日选举时请王江到场为庄某壮声势,王江当即表示同意。同时李某告诉王江,竞选对手程某请了与王江熟悉的罗某某、吴某某等人帮忙,提议由王江出面逼迫罗某某、吴某某不要帮助程某,王江也答应了。王江打电话叫罗某某和吴某某到拉芳舍来,罗某某、吴某某先后来到拉芳舍咖啡厅。王江、李某等人反复逼迫罗某某、吴某某不要帮程某的忙,并逼迫吴某某劝说程某退出竞选,但没想到碰了钉子。王江恼羞成怒,故意大声责怪李某让他丢了脸。李某见此情况即安排了汪某(已判刑)、符某某和占某(另案处理)3人在拉芳舍咖啡厅门口等候吴某某等人下楼。
次日零时许,等候在拉芳舍门口的汪某、符某某和占某见吴某某下楼,趁李某故意和吴某某讲话之际,3人冲上前持刀砍杀吴某某,吴某某被送往医院后死亡。
江西成立专案组开展秘密侦查 2006年,有群众开始向全国“打黑办”举报该案背后有黑社会团伙,王江的名字多次出现在举报信中。
全国“打黑办”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批示江西省公安厅彻查此案。江西省公安厅领导对此案非常重视,随后省“打黑办”派出了专门力量进行秘密调查,发现情况比群众反映的还严重。2006年7月,省公安厅领导带队召集相关人员商量,制订抓捕方案。
“7·10”专案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由江西省公安厅直接侦办的第二起涉黑案件。之所以由省公安厅直接办理,主要是应景德镇警方的要求,这伙势力在景德镇时间太长,从1997年开始有近10年的时间,在当地也非常熟悉。因此,采用省公安厅直接侦办、异地用警的办法有利于更好地铲除这颗“毒瘤”。
抓捕 王江等四人在上海落网 2006年,全国范围内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消息也传到王江等人的耳中。王江等人迅速意识到一场打黑风暴也将在景德镇展开。同年8月,王江让手下从掌握的公司里取出部分资金发给团伙里的骨干成员,让大家出去避风头。王江则带领少数骨干变换了通讯方式,实行单线联系。
8月中旬,民警了解到王江等人租住在上海的一处民房内。专案组指挥部派出了一批干警秘密前往上海了解情况。一天,民警了解到,王江的弟弟带着王江的孩子到上海。综合情况分析,这伙人很有可能要从上海消失。
民警采取了跟踪的方法进行监控,但是王江等人似乎感到危险已经悄悄来临。8月18日上午,王江等人从租住地出来,一会儿走进卖衣服的商店,一会儿进宾馆,但是他们不买衣服,也不登记住宿。指挥部立即与上海警方联系,做好实施抓捕的准备工作。
随后,王江等人驾车上了高速公路!难道要逃跑?信息立即反馈到指挥部。不久,上海又传来消息,王江等人回到了宾馆。实施抓捕!指挥部的决定立即传到上海。在犯罪嫌疑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情况下,参战民警在酒店大堂将王江等4人抓获。
A级通缉令通缉刘永华 在警方进行抓捕时,王江团伙主要成员刘永华(目前仍在逃)闻风不妙,趁机逃脱。为将刘永华抓捕归案,江西省公安厅向公安部申请发出A级通缉令,通缉刘永华。
与此同时,在景德镇当地,一场声势浩大的抓捕行动也在进行,目标是王江团伙的“二三线”人员。2006年8月18日晚,景德镇市公安局领导亲临现场指挥,调集了大批的特警、刑警和专案组成员,整个抓捕工作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4时。该组织“二线”、“三线”成员近20人归案。
群众积极向警方提供线索 专案组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段时间以来,“王江组织”在景德镇为非作歹,欺压群众、暴力干预经济、非法垄断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景德镇的社会环境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王江团伙被抓后,积极向警方提供线索、举报、上访的群众上千人。
与此同时,景德镇市公安局领导和专案组民警深入犯罪嫌疑人家中,做了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7名犯罪嫌疑人在亲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自首。
审判 上饶中院将择期宣判 经过10个月的追逃、审讯工作,2007年6月25日,王江涉黑团伙一案被移送、起诉至检察院。按照异地管辖、异地审判的原则交由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王江在内的22名组织成员被起诉,违法犯罪百余起,其中刑事案件40余起,涉及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挑衅滋事、赌博等在内的12项罪名,缴获车辆10辆,赃款逾1000万元、枪支7把,涉及两起命案(死亡人数两人)、多起伤害案件。2007年12月底,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由于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王江其人 因流氓行为两次被处理 王江,绰号“酒鬼”、“大头王”,男,1968年11月11日生,高中文化,无业。1991年5月,因流氓行为被景德镇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3年;1995年7月因流氓罪被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1997年被释放。
王江有一句口头禅:“这年头任何事情都是要讲实力的。”而王江所指的“实力”其实就是暴力。
犯罪记录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近年来,景德镇市形成了以王江和刘永华(另案处理)为首的犯罪组织;该组织有明确的组织者和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人数众多,涉及两起命案和多起伤害案件。
1999年4月18日 携枪闯入医院 胁迫不准报案 1999年4月17日19时许,王江及其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刘永华等人携带枪支在景德镇市广场边的排档吃饭,期间发现有“过节”的万某从附近经过。王江起身与万某讲话,故意将万引至排档附近的阴暗处,刘永华持一支双管猎枪,喻某某持一支单管猎枪冲至万某身边各朝其脚上开枪,子弹均未击中万某。王江见状即从身上拔出携带的五连发猎枪贴着万某的左大腿开了一枪,将其击倒。谭某某随后端着一支单管猎枪朝万某射击,子弹未击中万某。蒋某某紧接着持一支单管猎枪冲到万某面前朝万开枪,因子弹卡壳未击发。随后,王江等人逃离现场。
万某受伤被送往医院后,其左大腿被截肢。次日晚,王江、刘永华和蒋某某闯入医院,持枪对万某进行威胁,迫使万某及其家人不敢报案。经法医鉴定万某的伤情为重伤甲级。
2000年2月1日 聚众持枪作恶 仇家当场死亡 2000年2月1日下午,团伙成员秦某某获悉仇家章某要到景德镇市瓷都大道五十铃切诺基维修中心取车,便向王江报告,后王江、蒋某某、万某、刘某某和胡某某等人持枪赶往该维修中心报复章某。秦某某持五连发猎枪,刘某某持双管猎枪在前,胡某某和蒋某某紧随其后朝汽修中心内走去,王江与万某持双管猎枪守在该维修中心门口。正在取车的章某见状,立即发动汽车逃跑,秦某某、刘某某持枪站在章某所开汽车驾驶室左右两侧,各朝章某射击一枪,将章某当场打死。秦某某等人随即全部逃离现场。
秦某某等人逃离现场后,相约在瓷都大桥下碰头。王江、刘永华出资资助秦外逃。事后,刘永华安排江某某到秦家将秦的照片全部收走,以防公安机关用于发布通缉令。在秦某某外逃期间,王江犯罪组织多次对其进行资助,帮助其逃避法律追究。
2005年9月3日 跟踪追杀伤者 冲进医院砍人 2005年9月初,团伙成员谭某某在景德镇被人砍伤。王江闻讯后专程坐飞机从山东赶回景德镇,纠集团伙成员打听砍人者下落,欲进行报复。2005年9月3日,刘永华获悉砍伤谭某某的是程某某等人,当晚,王江、刘永华等人携带枪支刀具,分乘两辆车从景德镇市赶往九江。在九江市长途汽车站附近的“蓝盾宾馆”大堂内,用猎枪当众开枪将程某某左大腿击伤。程某某受伤后,赶紧乘出租车去医院治疗,王江、刘永华、江某某、张某某等人见程某某尚能行动,认为程某某的伤势不够严重,于是又跟踪追杀程某某。在九江市第一医院,王江、刘永华等人派“龙龙”、“麻子”和“老木”持刀冲入急救室,用刀砍杀正在急救的程某某,将程左小腿及右手砍伤。
经法医鉴定,程某某的伤情为轻伤甲级。
赌场放高利贷 获取大量资金 该组织早期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在景德镇市明清园、健康城等场所放高利贷。后来,该组织先后在景德镇市开门子酒店、刘某某(另案处理)办公室等处开设赌场。刘永华、蒋某某和王某等组织成员在赌场放高利贷。
强占公司股份 王江及刘永华以少量投资占有兴龙商贸公司40%的股份。王某强占景德镇市鹏飞建陶有限公司15%的股份。刘永华没有投入任何资金就入股景德镇市国贸广场物业管理公司,并占公司45%的股份。
插手废旧物品收购 2003年11月,该组织成员刘永华和江某某等人采用威胁、利诱等非法方式,在景德镇市供电局废旧金属拍卖过程中,非法获利13万余元。
2004年4月,该组织成员刘永华、江某某等人以暴力手段破坏景德镇市TCL华意电器公司处理边角料的竞标活动,插手他人正常经营,非法获利14万元。(记者王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