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扶持中等职业教育的国家助学金,本应当直接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储蓄卡”内,但淄博市淄川第二职业中专却将国家助学金打到所谓的“校园银行卡”内,规定学生只能在校园内消费,不能取出现金。
2007年9月底,淄川第二职业中专根据国家规定,组织了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
据了解,符合申请资格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该校各个班级占大多数。这笔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让受助学生和家长感到非常高兴,“一年学费在2200元左右,国家的助学金相当于大半年学费了。”家住临淄区的学生家长张松龄先生(化名)说。
但淄川第二职业中专对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办法却让学生们失望。1月上旬,学校陆续将首期600元助学金发给学生,“学校把钱打到购物卡里,只能在学校里用。”2006级学生张莉(化名)告诉记者。记者从一名2007级男生手中看到了这种“购物卡”。该卡一面空白一面标有“万通卡”字样。不过,“万通卡”并不能“万通”。学生们说,这种卡只能够在学校里的两个食堂和一个超市使用,每天限额30元,不能取现。
卡的发放在校园掀起了“消费热潮”。张莉说,学生们纷纷去学校唯一的超市购买方便面、火腿肠、口香糖、糖葫芦等零食,“超市供不应求,连货架都空了”。
14日,记者在淄川第二职业中专外随机采访了约15名学生,他们均对学校将助学金打入“购物卡”的事情进行了证实。据了解,除了2006级两个班尚未发放外,该校其他班受助学生都领到了这种卡。
在学校1月11日发布的《致家长的一封信》中,校方称,已经将国家助学金打入受助学生的“生活账户”。在该校校园网14日发布的一篇消息中,校方换了个说法,称已经将首期国家助学金打到学生的“校园银行卡账户”。
有家长指出,不管是“生活账户”还是“校园银行卡账户”,学校的做法似乎都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之嫌。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学校“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校园银行卡账户”显然不能跟银行储蓄卡画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