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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在泰国南部的也拉府,医护人员运送爆炸中的受伤者。当天,这里的早市发生炸弹爆炸事件,造成37人受伤。新华社/法新 |
新华网曼谷1月15日电 (记者凌朔)泰国内阁会议15日批准,目前在泰国南部那拉提瓦、北大年和也拉3个府实施的“紧急状态下行政管理法”(简称“紧急状态法”)继续延长3个月,以加强对这些地区的武装分子的监控和追捕。
泰国政府一名发言人当天说,目前这些地区依旧面临暴力事件不断的形势,武装分子活动依旧十分猖獗。因此,政府决定再次延长在这些地区实施的紧急状态法。
依照规定,在实施紧急状态法的地区,政府有权采取一系列紧急措施,包括宵禁、禁止大规模集会、限制出版发行、逮捕嫌疑人员、没收可疑财产、监听电话、封锁公路、强制移民等。
泰国政府自2005年7月开始在泰南3府实施紧急状态法,已多次延长其有效期。最近一年来,泰南3府暴力活动猖獗,几乎每天都发生枪击、爆炸等袭击事件。14日,一支陆军巡逻队的全部8名士兵在那拉提瓦府遭武装分子伏击身亡;15日,也拉府发生爆炸袭击事件,导致37人受伤。
据泰国官方统计,自2004年初泰南武装分子抢劫一个政府军火库至今,连年发生的暴力事件已造成2800多人死亡和数千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