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广州要吸取北京教训
广州市长张广宁针对环保总局意见,曾批示有关部门要慎重推动LPG
■专题执行:记者 王华平 实习生 李国辉 曹金良 周达标
针对广州推进LPG的情况,国家环保总局曾明确表示,不赞成公交车、出租车全部改用LPG,并希望广州汲取北京发展LPG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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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赞成
环保部门
改造双燃料车全部改用LPG
2005年3月,针对广州公交车、出租车全面使用单一LPG燃料的情况,国家环保总局明确表示,不赞成用改造的方式使车辆成为双燃料车,不赞成全部改用LPG。同时还指出,国家环保总局一直没有对清洁汽车和清洁汽车燃用何种燃料下发过任何文件。
2005年3月6日,广州市环保局向国家环保总局请示广州市公交车、出租车全面使用LPG燃料的情况。对此,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大气处主管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任洪岩表示,第一,鼓励新出厂的整车或者发动机使用单一LPG,不提倡和赞成用改造的方式,使车辆成为双燃车。第二,鼓励部分改用LPG,不赞成全部改用LPG,因为这样会在能源安全和供应渠道方面陷入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同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大气处处长汪键认为,作为汽车燃料,LPG、CNG、LNG不可能完全替代汽油和柴油,而现阶段使用达到更高排放标准的汽车和发动机,是清洁汽车的发展方向之一。
与此同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局分管大气处工作的副司长李新民认为,国家鼓励地方发展清洁能源汽车,但对LPG汽车应适度引入、适当发展、适量发展,并特别提醒“广州要汲取北京发展LPG汽车的教训”。
据了解,2005年北京曾拥有600多辆单燃料LPG出租车、2300多辆单燃料CNG公交车。由于LPG供应不足、使用LPG动力下降等原因,过去改造的2000多辆双燃料公交车目前已全部恢复使用汽油。
据了解,国家环保总局在当时对广州LPG使用状况认定中,还特别强调“国家环保总局一直没有对清洁汽车和清洁燃用何种燃料下发过任何文件”。而这些意见,也得到了当时在广州考察的环保总局汪纪戎、张力军两名副局长的认可。
对于环保总局的意见,广州市长张广宁也就此作了批示,希望广州市交委与环保局研究一下,慎重考虑是否在公交车继续推动LPG。但是,此后广州市交委并没停止推进LPG的步伐。
广州交委
推广LPG可治黑烟可省燃料
2007年6月22日,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在京举办了“推广清洁能源打造绿色公交”媒体座谈会,介绍了广州公交在应用LPG清洁能源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称广州已有6400辆公交车、1.6万辆出租车完成推广使用LPG清洁能源,分别占公交、出租车总数的80%和100%,彻底根治了困扰政府和广大市民的公交车冒黑烟现象。会上,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刘卫介绍,广州市推广LPG公交、出租车解决了LPG清洁能源运用于大功率发动机的技术难题,广州市的LPG单燃料城市客车不仅在数量上是世界第一,而且技术水平和使用水平也居世界的领先水平。
根据广州市道路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到“十一五”末期即2010年,实现广州市公交、出租车辆100%使用清洁能源(LPG),公交车百公里气耗低于62升,出租车百公里气耗低于12升,综合使用成本低于同类型燃油车辆;全市客货运企业车辆单位产值燃油消耗量减少20%左右;在用公交、出租、客货运车辆尾气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全市交通行业能耗和排气污染治理水平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据一国有公交公司负责人透露,广州市交委在2005年指定LPG为公交行业唯一的清洁燃料,命令全市公交在2005年底前100%完成燃料LPG化的目标,而这其中包括已达到欧II至欧III标准的新购车,对持反对意见的公交企业采取停办正常审批业务、不得参加招投标、取消经营权等一系列行政强制措施,直至让其退出客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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