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月15日电(记者刘丹)上海市教委主任沈晓明日前表示:2007年上海共资助高校学生440063人次,资助总金额达66846.67万元。目前,上海高校帮困助学工作已达到“学生群体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学生群体全覆盖”是指上海市将公办高校、民办高校以及成人高校中的普通班学生全部纳入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是指占上海市本专科在校生人数15.62%的全部贫困生,都已享受到了各级各类高校资助政策。
记者了解到,2007年上海高校实施了各类国家级、市级和校级资助项目,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贴、特殊困难补贴、学费减免等。
与往年不同,2007年上海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有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增加了资助方式,如增设了每生每年8000元的上海市奖学金和赴艰苦地区就业奖励金,追加了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每年增加2000个名额,每生每年5000元;二是提高了资助力度,如国家奖学金由原来的每生每年4000元提高到8000元,国家助学金由国家规定的人均2000元提高到人均2500元。
据悉,上海市高校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76094人,占上海市本专科在校学生数的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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