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崔文信
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07年工作回顾
2007年是我市加速发展和构建和谐沈阳的关键一年,也是市第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决议,紧密围绕“两个不低于”发展任务和“十一五”三大目标,依法认真履行各项职责,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人大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从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需要出发,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
常委会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扎实开展立法工作。一年来,共完成地方立法项目5件,其中制定2件,即《沈阳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和《沈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修改1件,即《沈阳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废止2件,即《沈阳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沈阳市性病防治管理条例》。同时,根据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科技进步法、循环经济法及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等12件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在立法工作中,重点把握了四个环节:一是围绕发展需要选择立法项目,针对城市管理、市场建设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制定地方性法规,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和论证,认真解决立法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保证了立法的质量和进度。三是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把保证上位法的贯彻实施与适应本行政区的实际需要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突出了立法的地方特色。四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采取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听取代表意见、组织专家学者论证、书面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法规草案经市民讨论等措施,使地方立法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和人民意愿。
(二)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规范和加强监督工作
常委会认真贯彻监督法,围绕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一是采取措施保证监督法的贯彻实施。深入开展有关培训,建立健全配套措施和办法,对以往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工作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制定和组织实施了监督工作计划,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常委会监督工作。二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加强自主创新和工业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城市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和改进司法工作等方面工作情况的报告,认真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并督促“一府两院”贯彻落实,促进了相关方面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加强计划和预算的审查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7年上半年我市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积极推进各项任务和指标的完成。听取和审议了2006年财政决算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0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政府采取措施解决。同时,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由40个试点单位扩大到市本级所有部门,编制质量进一步提高,初步形成了部门预算管理监督体系。四是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为了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食品卫生和安全问题,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对强化食品卫生和安全的监管,维护消费者利益,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此外,还配合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对义务教育法、监狱法及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视察。五是深入实际进行工作视察。围绕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常委会把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与实地考察结合起来,对我市新农村建设、地铁工程建设、奥体中心建设、世遗会筹备、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交通秩序整治、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防汛及征兵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视察。特别是去年8月,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重点,深入部分农业区县开展了大规模视察,有力推进了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六是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常委会以加强基础性工作为重点,明确了备案审查的工作方针和指导原则,健全了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全年对政府提报的13件行政规章进行了备案审查。七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常委会重视信访工作建设,改善信访接待环境,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6772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372件,其中对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转办、交办588件,并加大了督办力度。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回果率达到95%,使群众反映的一些积案和疑难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维护了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三)围绕全市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认真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统筹安排审议议题,依法稳步推进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全年共举行常委会会议10次,审议议题59项;召开主任会议17次,听取专项工作汇报32项。一是围绕加速振兴和发展,重点审议和讨论了市政府关于建设创新型城市、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等方面工作的议题。二是围绕构建和谐沈阳,重点审议和讨论了市政府关于完善城市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加强少数民族工作以及市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市检察院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工作的议题。三是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重点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村委会换届选举、市法院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市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方面工作的议题。(下转2版)
(上接1版)四是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重点审议和讨论了市政府关于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安排、清理化解乡村债务、29届奥足赛沈阳赛区准备等方面工作的议题。通过认真审议重大事项,提出审议意见和作出有关决议、决定,对保证市委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深入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使常委会更好地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还加强了调查研究,召开了专题研讨会,总结交流实践经验,促进了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依法正确行使。
(四)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加强和改进人事任免工作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贯彻民主集中制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人事任免工作。一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6名,为“一府两院”开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一是深入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干部任用的知情权。加强与市委和“一府两院”的沟通与协调,坚持情况通报、供职发言制度和提供资料、播放录像等做法,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详细了解有关情况。二是进一步提高人事任免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对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命,坚持任前进行严格的法律知识考试,并认真考察其贯彻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以及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等方面的情况。对法官、检察官的任命,在严格法律知识考试的同时,坚持任前与“两院”同步考核,并充分发挥“文书档案”的作用。通过这些措施,增强了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的科学性。三是加强工作评议和意见反馈。认真落实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有关精神,结合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积极开展工作评议,并将评议意见及时反馈,增强依法任命人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促进其依法办事、务实为民、廉洁从政。
(五)增强代表工作力度和实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常委会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换届之年的工作特点,认真做好代表工作,组织和引导代表依法认真履行职责。一是加强代表活动的组织。通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工作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听取工作报告、旁听法院庭审等多种形式,组织代表开展履职活动,丰富了代表活动内容,发挥了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代表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扎实开展“代表活动月”、“代表接待日”等活动,引导代表深入群众,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同时,坚持代表执行职务写实制度,增强了代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自觉性。三是加强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通过走访、座谈、信函等形式经常听取代表意见。运用会议通报和印发材料等形式,进一步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重视和发挥代表接待室的作用,加强了代表来信来访接待服务工作。四是加强代表工作的上下联动。把市人大的工作重点、执法检查和工作视察安排及时向各区县(市)人大进行通报,加强有关工作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代表团组的重要作用,指导代表团组认真开展履职活动。全年各代表团组织代表履职活动达130多次。
常委会重视和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办理实效。一是认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法院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二是对以往作出计划、跨年度办理的代表议案和建议认真进行清理,采取办理情况“回头看”等形式加强跟踪督办。三是完善有关制度和机制,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对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抓好四个试点经济区建设和搞好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等3个方面、9件代表议案,常委会认真进行审议,交由政府办理后,严格进行督促检查,并请提出议案的领衔代表参加督办活动。市政府对办理代表议案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使议案得到较好落实。对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88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加强了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已全部办复。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97件,占56%;列入计划解决的327件,占37%;因受政策或客观条件所限暂不能解决、已向代表作出说明的61件,占7%;代表表示满意、基本满意和同意办理结果的达98%。
(六)认真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换届选举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到政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有关部署,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一是认真审议有关换届选举的议题。常委会及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市区、县(市)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及成立沈阳市选举工作办公室的决定》、《关于沈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及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的决定》,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提供了依据和保证。二是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制定了选举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新一届人大代表的构成和比例要求,严格把握代表基本条件和候选人的推荐程序,完成了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工作。三是加强对区县(市)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保证区县(市)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市和区县(市)以及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新一届各级人大代表的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较好地体现了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能奠定了坚实基础。
(七)深入抓好常委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常委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围绕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认真加强自身各项建设。一是加强思想建设。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联系实际,指导工作实践,增强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性和依法履行人大职能的自觉性。二是加强组织建设。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增设了预算监督和备案审查的工作机构。重视和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增补了有关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干部的选拔、使用和交流,建立了市管后备干部队伍。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围绕依法正确行使常委会各项职权,进一步完善了有关工作制度和机制,强化了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会议纪律,推进了常委会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强常委会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和工作研究,充分发挥市人大理论研究会的重要作用,涌现出一批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调研成果和理论研究成果。五是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持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使反腐倡廉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此外,常委会还加强了对区县(市)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加强了与兄弟城市之间人大工作的经验交流,加强了与外国友好城市议会间的友好往来。
去年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需要进一步探索,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不足,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五年主要工作成果和体会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市加快振兴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沈阳取得显著成就的五年,也是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深入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紧密围绕全市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做了扎实有效的工作。
立法工作成效明显。五年来,共完成地方立法项目42件,其中制定16件、修改13件、废止13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根据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58件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贡献。
监督工作扎实深入。五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58个,加大了对计划和预算以及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力度,对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等25件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对市人民政府提报的59件行政规章进行了备案审查,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46万件。特别是针对工业项目开发和建设、“一宫两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世园会筹备建设和管理、地铁工程建设及产业化、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基础设施建设等一些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形式,促进有关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对推进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市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稳步推进。五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44次,审议议题350项;召开主任会议85次,讨论议题212项。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城市建设与管理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或作出决议决定,保证和促进了全市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完善。五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4人,为“一府两院”开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人事任免工作制度和机制更加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干部任用上的知情权得到较好落实,依法任命人员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普遍增强,人事任免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代表工作取得新进展。五年来,共培训代表1100多人次,增加了代表活动经费,建立了市人大代表培训中心,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组织代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履职活动,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和重要作用明显增强。加强了对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51件议案及548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得到较好落实。细河治理、农村排水站改造、建设第二期回民公墓、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等代表议案办理力度大、效果好,成为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过去遗留的北部大开发、蒲河整治、污水垃圾处理等代表议案,经过加强督办和各方面努力,也得到妥善解决,在全社会引起较好反响。
常委会各项建设全面加强。认真贯彻党关于人大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深入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市人大机关机构建设及干部选拔、使用和交流有新突破,依法履行人大职能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常委会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为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总结五年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最根本、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特点和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出发,紧密结合地方人大工作实际,正确把握和处理依法履行人民代表大会职能的几个重大关系。第一,必须正确处理人大依法履职与全市中心工作的关系,认真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第二,必须正确处理人大常委会与市委的关系,认真把握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的原则,与市委保持同心、同向、同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第三,必须正确处理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关系,认真把握既要监督、又要支持的原则,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第四,必须正确处理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认真把握依靠代表、联系群众的原则,扎扎实实为人大代表服务和为人民群众办事,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第五,必须正确处理市与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之间的关系,认真把握协调一致、密切配合的原则,加强对全市人大工作的指导,认真听取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和优势。
各位代表,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已经完成历史使命。过去五年常委会取得的各项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构建和谐沈阳。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本次大会即将选举产生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肩负着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我们衷心希望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全市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人大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快实现我市“十一五”三大目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坚持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密联系沈阳实际,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把全市人民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上来,把人大工作落实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保证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要坚持依法履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实施宪法以及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和立法法、监督法等有关人大工作的基本法律,以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为重点,依法认真履行各项职责。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工作的力度和实效,认真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加强和改进人事任免工作,推进常委会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把我市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要推进代表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切实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深刻认识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围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重要作用,以开拓创新精神做好代表工作。强化代表职务培训,提高代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完善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保障服务措施和激励、监督机制,激发代表认真履职积极性,增强代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自觉性。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切实提高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推进“一府两院”做好各项工作。
四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忠实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以人民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以人民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针对利益关系多元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的新形势,更好地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统筹兼顾好各方面群众的具体利益,着力解决全市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群众的积极性,形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力量。
五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常委会各项建设。思想建设重在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武器,组织建设要为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提供保证,制度建设要与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相统一,作风建设重点是体察民情、把握市情。通过加强各项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使常委会不仅能够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而且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我们正处在新的历史发展起点上。沈阳的振兴发展方兴未艾、前程似锦,人大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坚信,新一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一定会肩负起党和人民的重托,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市各族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奋进,为夺取沈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谱写全市人民美好生活的新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