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6日电(刘静、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6日发布公告,宣布12家生产方便面、小包装食用植物油和乳品的企业在国家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如果要提高列入提价申报范围的产品出厂价格,必须按照规定报批。
12家企业包括方便面行业的顶新国际集团、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和白象食品集团;食用植物油行业的益海投资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九三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乳品行业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展改革委公告指出,上述企业应当按照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提价申报程序,违反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家发改委:粮油肉涨价必须提前10天报批 国家发改委昨天(16日)签发第58号令,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月15日起,正式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机制,对粮食、食用油等与百姓生活联系密切的生活必需品实行价格管理,企业提价须提前10天上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天还发布公告,宣布12家生产方便面、小包装食用植物油和乳品的企业在国家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如果要提高列入提价申报范围的产品出厂价格,必须按照规定报批。
此次列入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品种范围主要包括,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牛奶、鸡蛋、液化石油气等重要商品。
考虑到方便面、食用植物油、乳品生产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少数大企业生产的数量在全国市场占有较大比重,因此,规定上述行业中占市场份额较大的企业直接向国家发改委申报。
这次启动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是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发改委规定,有关企业须在提价前10个工作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价格的申请。价格主管部门如认为调价理由不充分或调价幅度不合理,应当在接到调价申请报告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告知申报企业,逾期不告知的,视为同意企业的申请。
列入调价备案名单的企业,在调整指定产品价格超过一定幅度的情况下,需要履行调价备案程序。具体规定是:列入备案的商品,一次调高价格达到4%以上、1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6%以上、3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10%以上的,企业需在价格调整后24小时内将调价情况的书面报告送达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对于违反价格干预措施的,价格主管部门将责令经营者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并不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不是冻结价格,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发改委特别指出,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的是极少数价格上涨较多的、与居民基本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及服务,而且政府干预的是不合理调价。在价格显著上涨的情形消失后,政府要及时解除干预措施。
12家企业提价须提前申报 顶新国际集团
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
白象食品集团
益海投资有限公司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九三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记者 邢飞 王萍)(制表/仝凌飞)
专家解读 干预政策15年来罕见 “自1993年以来,价格部门如此大规模地实行价格干预措施还是第一次。”中信证券宏观分析师陈济军指出,这样高规格、大范围的价格干预政策是15年以来罕见的。
《价格法》和《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中规定:在突发公共事件、严重自然灾害等非常时期,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权力采取干预措施。“非典”时期,发改委曾对部分药品实施临时价格管制。
“新措施主要是为了缓解今年上半年,特别是春节前后的物价上涨压力,遏制物价上涨进一步蔓延。”陈济军表示。不过此次力度还是让他感到意外,“自1993年以来,价格部门如此大规模地实行价格干预措施还是第一次。”1993年,中国当时的CPI(物价指数)达到惊人的10%以上。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袁钢明表示,在春节到来之际出台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不仅有利于缓解第一季度特别是春节前后百姓集中采购年货带来的涨价压力,也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稳定。”
据了解,此次政策出台的动因是,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统计显示,今年1月上旬,36个大中城市豆油、猪肉、牛肉和羊肉零售价格较去年同期分别上涨58%、43%、46%和51%。“价格上涨对广大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产生了较大影响。”另外,部分企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侵害消费者利益;有的囤积居奇、搭车涨价;还有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制造紧张气氛,推动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导致群众对价格上涨反映强烈。(北京晨报记者邢飞)
干预利于稳定春节市场 继春运火车票价格不提高,成品油、天然气不涨价之后,最重磅的价格政策终于隆重登场。国家发改委昨天开启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与百姓生活联系密切的猪肉、食用油等实施“价格干预”。
老百姓如今对财政补贴、加息等市场化调控手段已相当熟悉,而“临时价格干预”这样直接的价格调控,政府既不常用、咱们也不常见。不过,在某些非常时刻,价格干预却是一剂功效十足的狠药。
在五年前抗击“非典”的斗争中,政府就曾果断地对相关药品和医护用品实行临时干预,有效保障板蓝根、口罩等产品的价格稳定。而大规模地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于中国15年前降伏双位数物价上涨,同样是立竿见影。
尽管比起15年前的通货膨胀,去年的物价上涨还仅局限于食品、鸡蛋的结构性上涨,不过,猪肉贵了、鸡蛋涨价了,菜篮子、饭桌上发生的变化,对于普通百姓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产生了较大影响。
随着春节的日益临近,百姓办理年货导致的集中采购,势必在短期内继续导致市场供求失衡。此外,部分企业近期借春节哄抬物价,也对即将到来的春节年货市场带来不和谐因素。为了让百姓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需要政府及时出手为市场价格稳定保驾护航。
比起市场化调控,价格干预只是在特殊时期抑制价格不正常上涨的雷霆手段,是需要慎用的双刃剑。不过,在寻常与不寻常间巧妙切换,恰恰是对调控艺术的考验。这次通过临时干预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上涨,不仅是为了缓解春节前后的通胀压力,更关键的是,也为今后继续用市场手段抑制全面通胀,赢得了宝贵时间。(北京晨报邢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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