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出优先保障改善民生十大实事支出需要
2008年,预算安排将优先保障工资、十大实事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需要,教育、科技、农业支出按法定要求增长,增加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文化发展支出,加大节能减排、环保和林业生态建设投入。
2008年省级一般预算支出安排245亿元,增长20.7%。省级新增财力将主要用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标准、增加人员经费、提高公用经费标准、保障法定支出增长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
民生项目支出增长15%以上
法定和重点支出安排情况是:教育支出34.6亿元,增长16%;科技支出4.9亿元,增长16%;农业支出16.2亿元,增长16%;医疗卫生支出9.4亿元,增长15%;社会保障支出27亿元,增长15%,公共安全支出13.5亿元,增长27%;环保支出3525万元,增长15%。
3亿专项资金建林业生态省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省还安排了部分专项资金:基本建设资金8亿元;新农村建设资金2亿元;林业生态省建设资金3亿元;工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贴息2.5亿元;企业自主创新资金5000万元;节能减排奖补资金3000万元;第三产业发展扶持资金3000万元;新郑机场新开航线航班培育专项资金2000万元。
大幅度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
我省将继续实施粮食直补等惠农补贴,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对农民购买国家规定品牌和型号给予直接补贴。开通农民补贴网,增强补贴透明度,完善补贴发放机制,确保农民得到实惠。落实粮食、生猪、奶牛、油料生产财税扶持政策,完善贴息、补助、参股经营等政策。
城市义务教育也免学杂费
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在免学杂费基础上,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向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提高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达到230元、初中达到375元;提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初中由在校期间每生每天1元分别提高到2元和3元。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面落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新农合财政补助增至80元
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标准由每人50元提高到100元,其中财政补助由40元提高到80元。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增加城乡医疗救助投入,加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投入。
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
加大就业再就业投入,落实减免税政策、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支持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完善省级统筹和做实个人账户,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标准,人均月补差由不低于70元提高到不低于95元,农村由不低于30元提高到不低于40元。提高农村五保对象年人均最低供养标准和集中供养率,分散供养由1000元提高到1100元,集中供养由1200元提高到1400元,集中供养率由30%提高到40%。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筹措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支持缓解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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