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 经国务院批准,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引起广大网友关注。为介绍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品种范围、具体办法等内容,解答网友疑问,2008年1月17日10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和副司长周望军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联合专访,就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有关情况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银行的汇率]这次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对哪些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干预?
[周望军]昨天发展改革委发布临时干预措施实施办法的同时,还发布了一个公告,这次干预范围主要是六种商品。第一种是成品粮,包括大米、方便面、挂面等。第二种是食用植物油,是指小包装的食用植物油。第三种是猪肉、牛羊肉及其制品。第四种乳品。第五种是鸡蛋。第六种是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液化石油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地增加或减少一些对当地生活居民影响比较大的服务类商品。
[主持人]选择这六种商品,是因为这六种商品在近几个月价格上涨比较快吗?
[周望军]主要是两种原因。第一,这六种商品确实在近期价格上涨幅度是比较大的。比如食用植物油,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了58%,猪肉同比上涨了48%,牛肉同比上涨了46%,羊肉同比上涨了51%。第二,这次所干预的品种都是老百姓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与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基于这两种原因,我们把这六种商品纳入临时价格干预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