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长将儿子15岁的小女友留在家里过夜,女方家长并不知情,担惊受怕。昨日,女方母亲致电市妇联权益部,欲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男方家长责任,并讨要精神损失费。
女孩青青今年15岁,在读初三。据其母王淑英讲,青青在学校的成绩一直都不错,然而去年一年,她的成绩直线下降,父母多次教育,并不断施加压力。
今年元旦期间,青青又偷偷溜出去玩,还穿起了奇装异服。青青的爸爸气愤之下动手打了她,青青夺门而出,一夜未归。后来得知她在男朋友的家里过了一夜。王淑英义愤填膺,想找对方家长承担责任。
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表示,他人留宿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否则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但女儿夜不归宿,父母也疏于监管,双方都要承担责任。(记者徐丹通讯员郝志红郑爱玲)
(来源: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