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二手房产中介禁收房款以1月8日为界
穗二手房资金托管制度细则出台,银行托管不得收取手续费
时报讯(记者 田桂丹)近日的创辉关门等事件,为二手房资金安全管理再敲警钟。原定在下周正式出台的广州市二手房资金托管制度,昨日提前露面。
细则明确,银行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不得收取存量房买卖双方当事人手续费。
禁止中介代收交易资金
该制度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或经纪人员直接或间接代收代管二手房交易资金。首先,房地产经纪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书面注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公司不代收代管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
此外,必须主动向买卖双方当事人提示可向银行申请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切实协助买卖双方当事人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的各项手续;应协助买卖双方当事人办理与买卖合同有关的交易过户手续。
如市民有发现还有房产经纪代收代管交易资金的,可向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举报。
以1月8日为界点执行细则
有关人士表示,除了银行托管外,买卖双方还可通过公证的方式进行托管。如果卖方急着要用钱,可以由中介和买卖双方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可将资金先托管在公证处。办完过户手续后,就可马上拿钱。但该种方式公证处会收取公证费用。
至于买卖双方决定采取何种支付方式,由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实行强制和干涉。通知细则以1月8日为实施界点,此前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约定了交易资金支付方式的,仍按原协议执行。
■焦点关注
银行托管买卖双方不需交手续费
关于银行托管事务,市民关注的是,启动托管制度后,会否使买卖双方产生额外的其他费用?
细则指出,银行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不得收取买卖双方当事人手续费。房地产经纪机构协助买卖双方当事人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的各项手续,不得额外收取服务费。
会否使交易速度变慢?
市民关注的另一个问题是,使用了托管制度后交易过程是否多了一道门槛,会否使交易速度变慢?对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托管制度不会阻碍交易速度,相反只能是加快二手房交易的速度。他表示,在系统运作成熟后,买卖双方甚至可以只通过银行间的资金划转就可完成交易,不必像现在要去提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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