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龙巨澜)“1月11日以来,鲜猪肉价格稳中略有上涨,"稳"的是全省集市均价持平,"略有上涨"的是超市均价上涨0.36%。”湖南省物价检测机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1月11日省物价局向有关行业协会和一批骨干企业发出加强价格自律、保持物价稳定的“提醒告诫函”以来,鲜猪肉等生活必需品价格趋向稳定。
据介绍,这份包含8个方面内容的“提醒告诫函”是在湖南省物价局召开的紧急价格监管提醒告诫会上发布的,与会的有省内部分行业协会、各大交通客运企业、大型超市和液化气、天然气、成品油经营单位等相关负责人。
该省物价局“提醒告诫”经营者: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非法谋取暴利以及不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类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强化管理,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并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物价稳定;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提价。同时,要求各级物价部门在临时价格干预期间实行市场价格专项巡查,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为了强化元旦、春节期间的物价管理,防止结构性物价上涨转为明显通胀,湖南省决定从1月11日起到2月底实行临时价格干预。省物价检查所负责人表示,在此期间,规模化的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提价必须申报,规模化的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企业调价要备案。
该省物价局规定,凡一次性提高生活必需品价格5%以上,或者在10日内连续提高价格累计达到8%以上,必须在价格变动24小时内书面报告涨价理由。地方物价部门审核认为理由不充分,政府有权要求其立即恢复原价或者下调涨价幅度。如劝诫后没有恢复原价或者降低调价幅度的,价格部门要对该经营者进行价格变动前后成本的调查,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并给予处罚。近期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不得调整,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学校的学费、住宿等收费标准不得提高,保证医疗服务价格稳定。
此外,春运期间,各运输单位和车主要严格按照铁路旅客列车车票价格不上浮、公路客运价格允许恢复执行基准价格但不另外加成的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