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素梅通讯员王献民)市工商12315投诉举报中心在2007年盘点中选出10个典型案例披露,今日再刊登2例。春节消费高峰到来,通过这些案例提示广大消费者谨防上当。
溶之肽保健品销售欺诈案
2007年12月28日,市民宋大爷在居住小区接到一张健康讲座入场券,券上印着:讲座由“中华预防医学会康旺健康中心”举办,主讲人是“天津医大第二附属医院中医科刘勇主任”。
宋大爷在“刘主任”劝说下被误导购买了12盒溶之肽(纳豆)胶囊,被“忽悠”走了3900元。通过调查了解,“中华预防医学会康旺健康中心”在工商机关没有注册登记,天津医大第二附属医院也根本没有中医科,更没有叫刘勇的主任。另外从消费者提供的样品发现两个疑点,一是该产品包装上印着日本T.T.B.S株式会社监制字样,但产品却是湖北高特生物有限公司生产,并用日文标注名称。二是产品没有标注成分、规格、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只写着推荐中老年人及心脑血管异常者使用等。根据国家对药品和保健品的管理规定,消费者已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海健兽药坑害虾农案
2007年7月30日,个体养虾户杨某发现自家养的虾在池中大面积浮头,便急忙抽取水样委托天津市海健兽药经营部检验,该站建议杨某使用济南康普恩药厂生产的驱虫散(世纪一号)进行水质处理。结果池中320万尾养虾已大部死亡,造成40多万元经济损失。同年8月10日,经天津市兽药所检验,认定海健兽药经营部出售的驱虫散是假药。据此,东丽区畜牧水产局对其处罚4320元。工商东丽分局通过调解,帮助受害人从海健兽药经营部索回经济赔偿12万余元,根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因此,工商部门不再对其进行二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