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因一句玩笑,25岁青年一时冲动犯下命案,在一审被判死刑后,他的家人主动登门,用真诚的忏悔之心,换来了受害人家属的宽恕,向法院递交了《求情书》,为他的生命留下一线希望!近日,云南省高级法院终审以故意杀人罪改判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07年1月10日上午9点左右,昆明一家宾馆的工作人员在楼顶天台发现了宾馆保安李志荣的尸体。
警方迅速在宾馆展开例行摸查。上午10点钟,当民警问到客房部清洁工彭胜林时,他毫不隐瞒地供认了自己杀害李志荣的犯罪事实,“1月9日晚上7点多钟,我去停车场,遇到李志荣在值班,他叫我去斗地主,我说不想玩,他就说我玩不起,说我穷,我很恼火,谎称有东西要给他看,让他跟我到楼顶的天台上,杀了他。”
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彭胜林提出指控,李家人也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索赔38万元。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彭胜林死刑,并赔偿李家人3万元。一审宣判后,彭胜林向云南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凶手家人登门求宽恕 在二审过程中,彭胜林的家人提出要向被害人家属道歉,希望能够得到宽恕,可这时的李家不愿见他们。彭胜林的姐姐彭胜丽一次次给李家打电话,终于,李志荣的父亲李师正同意了彭胜丽到禄劝家中看一看的请求。
“对不起,我弟弟犯下那么大的错误,以后我会用我的实际行动来替我弟弟赎罪。”一进门彭胜丽就哭着说,“从此你们就是我的父母了,干爹!”彭胜丽的一声干爹温暖了李家人冰冷的心。李家人终于接受了彭胜林一家的道歉。饭后,李师正写了一份《申请书》,建议法院对彭胜林从轻处理。
同时,在自己家庭并不富裕的情况下,彭胜丽主动提出凑6万元给李家作为一点补偿,宽厚的李家也放弃了最初38万元的赔偿要求。
凶手二审改判死缓 “彭胜林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云南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他的坦白交代对案件的顺利侦破价值较大,在二审期间家属积极补偿被害人家属6万元,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并写来申请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据此可依法从轻处罚。遂终审判决:彭胜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我是一时冲动,我错了,我会好好改造,将来把死者的家属当作我的家人一样对待!”在看守所里的彭胜林,读完判决书后百感交集。(都市时报) (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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