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8日电 陈水扁声请返还“国务”机要费证物案,台湾“高等法院”日前裁定发回重审。台湾反贪腐总部核心人士张富忠今天表示,“高等法院”扭曲“大法官”对机密的解释;若将证物还给陈水扁,机要费案也就结束了;司法不能自我缴械。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此前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发还机要费案扣押物,遭拒绝返还。经陈水扁数次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特别合议庭日前认为,原裁定违背“大法官释字六二七号”关于领导人有机密特权的解释,因此将原裁定撤销,发回台北地方法院重审。
张富忠及反贪腐总部律师魏千峰今天上午召开记者会表示,机要费案起诉书中明白指出,所谓机要费案中的机密纯属虚构,且依照“机密保护法”,在接获报请三十日内就应该核定机密,但“高等法院”却无视起诉书的说明。
张富忠表示,陈水扁以机密掩饰罪行,起诉书已经写得很清楚,若台北地院依照“高院”裁定,未来台湾领导人就会变成大怪兽;呼吁司法不应该自我缴械,人民也应该重视此事件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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